江苏省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考场规则

江苏省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考场规则,第1张

江苏省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考场规则,第2张

第一条考生在本科目考试开始前20分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进入考场,由监考人员核对准考证和身份证,在考生签到表上签字,并据此入座。将准考证和身份证放在微机控制台上进行验证。考试开始30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开始后30分钟内,考生不得交卷离开考场。离开考场后,不得以任何理由再次进入考场。

第二条进入考场时,考生必须将自己的背包、饮料、书籍、试卷、笔记、报刊、通讯工具(应关闭)、电子记笔记设备等物品放在考场指定的存放地点,无汉字存储功能的书写笔、计算器除外(无套)。

第三条考生应当输入本人的准考证号和报名序号登录考试服务器,并认真核对屏幕显示的姓名和准考证号。检查后,他们可以进行下一步。考生不得用自己的准考证号和报名序号登录,不得复制或删除系统的目录和文件。

第四条遇有无法登录考试服务器、机器故障或网络故障等异常情况,考生应举手要求监考人员解决,否则按违纪处理。

第五条考试期间,任何人不得移动考场内的监控摄像头,否则一经发现,按违纪处理。

第六条考试中途,考生一般不得离开考场。确需临时离开考场的,须征得监考人员同意,并由指定的监考人员陪同,但考试时间连续计算。

第七条考试过程中,考生应当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保持考场安静,服从监考人员的管理,不得在考场内吸烟、喝水、随意站立。

第八条考试期间,考生不得相互交流、协助他人答题、使用通讯工具等电子设备、复制屏幕内容、使用u盘等存储设备,否则按违纪处理。

第九条考试结束后,考生不得关闭计算机,立即离开考场。如果考生在考试开始后30分钟、考试结束前交卷,必须在离开考场前完成交卷操作。离开考场时,不得将草稿纸带出考场。离开考场后,不得在考场附近交谈或停留。

第十条未按要求操作的考生,后果自负。

第十一条为保证考试的正常进行,除本考场的监考人员、副监考人员、技术维护人员、监考人员、流动监考人员和巡视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得进入考场。

第十二条考生在考试期间有违纪行为的,按《江苏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三条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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