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监考规则

江苏省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监考规则,第1张

江苏省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监考规则,第2张

第一条为规范我省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以下简称“考试”)的监考行为,严格考试管理,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监考人员应当按照考试的有关规定,严格履行监考职责,维护考场秩序,确保考试正常有序进行。监考期间,不得进行监考以外的其他活动。

第三条监考人员进入考场必须佩戴考试管理机构统一发放的监考标志。监考人员应当在考试开始前30分钟到达指定地点,检查考场准备情况。

第四条考试开始前20分钟,监考人员应当组织考生有序进入考场,完成下列事项:

1.监督考生将自己的背包、饮料、书籍、试卷、笔记、报刊、通讯工具(应关闭)、电子录音设备等物品放在考场指定的存放地点;

二是对考生逐一核对,看是否与准考证、身份证上的照片一致,并要求考生在考生签到表上签名,据此入座。发现问题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处理。

3.阅读江苏省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考场规则及考生相关注意事项。

第五条考试开始后,监考人员宣布开始答题。

第六条考试过程中,如遇考生无法登录考试服务器、机器故障、网络故障、电源故障等异常情况。,考生应与考点技术维护人员共同确认故障性质,及时采取措施,妥善处理;严重故障影响考试的,应当及时向考试管理机构报告。

第七条考试开始后,由监考人员在前台监考。其他监考人员要逐一核对考生本人与身份证照片、准考证照片、电脑显示照片是否一致。如发现问题,应按有关规定及时处理。

第八条监考人员不得对考生提出的问题进行解释或者回答。

第九条监考人员在考试期间确需离开考场的考生,必须由指定的监考人员陪同。

第十条考试结束后,监考人员应当组织考生有序离开,并清理考场。

第十一条监考人员应当根据考试情况如实填写考场报告表,并由监考人员共同签字。对考生异常情况的处理,应当详细记录考生的姓名、身份证号、事件的具体内容和处理结果;对考生的违纪行为,应当详细填写违纪考生的姓名、身份证号码、违纪事实,并附相关证据,提出初步处理意见。

监考人员应当及时将整理后的《考场情况报告单》送交监考人员验收,然后交存考试管理机构。

第十二条为保证考试的正常进行,监考人员有权制止除考点主考、副主考、巡考人员和技术维护人员以外的其他人员进入考场。

第十三条监考人员应当坚守岗位,认真监考。你不得擅自离开考场。你必须关掉考场上的通讯工具。不得吸烟、聊天、看书、看报等与监考无关的行为,不得泄露与考试有关的内容。

第十四条监考人员违反有关规定的,按照《江苏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第十五条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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