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番禺区经贸局招聘租赁岗位合同工公告
根据《番禺区机关事业单位租赁岗位合同工管理暂行办法》,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经信局租赁岗位合同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对象及岗位
(一)招聘范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招聘公告通过番禺区政府信息网、番禺区人事信息网、番禺区经贸信息网发布,招聘信息在人才市场发布)
(二)招聘对象:取得相关学历证书并符合条件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及专业:
单位专业岗位数备注
番禺经贸局文员1名,专业为法律、文秘、行政管理、工商管理、公共管理、经济学、政治学(以上专业为主,其他专业不限)。
二。候选人资格
候选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素质;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三)无违法乱纪行为,不参加邪教活动。期满前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检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但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名。
(4)具有番禺区户籍,并能自行解决住宿。
(5)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和应用,具有较好的word文档输入和Excel电子表格制表水平。身体健康。男35周岁以下,女30周岁以下。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采取集中现场报名的方式。
(二)报名地点:番禺区经济贸易局(番禺区市桥常棣西路58号经济贸易局组织人事科301室)
(三)报名时间:2008年10月28日-29日上午9: 00-11: 30、下午2:30-5:00
(四)报名时需提供的证件、材料及相关要求:
身份证、毕业证、计划生育证明或未婚证明、户口本(所有证件须提供A4规格原件及复印件);
2。填写《番禺区机关事业单位招聘租赁合同制工人申请表》,可在番禺区政府信息网、番禺区人事信息网、番禺区经贸信息网下载;
3。最近有3张正面免冠一寸彩照。
(5)报名者在报名时同时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符合发布岗位资格条件,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与填写《番禺区机关事业单位招聘租赁合同制工人报名表》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租赁,或取消租赁资格。
(六)报名者须亲自报名,不接受委托报名。
(七)报名人数与拟招聘职位数的比例不得低于2: 1。如果比例不够,就不开仓。
(八)资格审查通过并同意报考的人员,于11月5日在正常办公时间内,持《报名回执》到番禺经贸局组织人事科301室领取准考证。如未能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准考证,无法参加考试,后果自负。
准考证必须由考生本人领取;如果实在拿不出来,需要出具委托书,由委托人凭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以及考生的报名回执和身份证领取。
四。考试
(一)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写作题。没有指定参考教材。笔试时间定在11月上旬,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主要测试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要素。
2。面试人员按笔试成绩顺序和招聘岗位1: 2的比例确定。面试名单、面试时间、地点由番禺经贸局组织人事科另行通知,同时在番禺经贸信息网上发布通知。
(四)考试成绩按笔试和面试4: 6的比例计算。考试合格分值为60分,考试不合格者不予租赁。
(5)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
五、确定租赁人选及办理租赁事宜
根据考试成绩排序,按照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 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一般招聘体检标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核对象。经审核合格后,由区人才租赁机构办理相关租赁事宜。
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按成绩由考核合格者顶替。六。人员管理及待遇
聘用人员按租赁岗位合同管理,番禺区人才租赁机构与招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与用人单位签订租赁合同。招聘人员由番禺区人才租赁机构与用人单位按照番禺区租赁岗位合同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并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将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继续签约。
招聘人员在租赁期内,享受《番禺区租赁岗位合同制工人管理办法》规定的相关待遇,工资报酬由番禺区人才租赁机构统一发放。
本通知由发布单位负责解释。
番禺经济贸易局
2008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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