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2008年公务员考试面试通知

保山市2008年公务员考试面试通知,第1张

保山市2008年公务员考试面试通知,第2张

考生:
保山市2008年公务员笔试已基本结束。截至10月8日,保山市人事局已收到27份2008年公务员笔试成绩复核申请。10月15日,从省人事厅获悉,我市普通公务员和法定公务员考试成绩累加不存在误差,上期公布的笔试成绩无变化。现将笔试、面试人员最低控制分数线及面试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笔试、面试人员最低控制分数线的确定
公安考生最低控制分数线为190分,非公安考生最低控制分数线市级为150分,县级为140分,人口较少民族为130分。公务员最低控制分数线和全市法检招聘面试人员名单由省委列出。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按照各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总成绩(含加分)从高到低的顺序和招聘计划数2倍的比例确定各岗位面试人选名单。如果该职位面试最后一次成绩有几个平手,则以平手成绩确定面试人员。拟面试人选名单由市、县、区三级人事部门根据报考职位进行公布。
二。考生资格审查
拟面试的考生需进行资格审查。
非公安考生(含法检系统)资格复审时间为10月30日至11月2日,公安考生另行通知。
资格审查地点:报考市级岗位和市法检系统的考生在市人才市场;报考隆阳区职位的考生在隆阳区人才市场;报考施甸县岗位的考生在施甸县人才劳务市场;报考腾冲县职位的考生在腾冲县人才市场;报考龙陵县岗位的考生在龙陵县人事劳动局人才劳务市场;报考昌宁县岗位的考生在昌宁县人事劳动局。
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毕业证、身份证、户口本(或户籍证明)、笔试准考证、岗位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及其他相关证件(市法检系统免笔试人员需提供司法考试等级证书原件)进行复审;有工作单位的毕业生,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证明;笔试有加分的,还需要提供加分的原始依据;未还清助学贷款且无毕业证原件的考生,可携带所在学校出具的助学贷款证明、毕业证复印件、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资格复审要求本人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不允许其他人代替资格复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上述规定到审核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产生的相关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资格审查是审查考生持有的证明材料与报名信息是否一致。届时,如有信息不符的人员,将根据职位笔试成绩在报考最低控制线以上职位的人员中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将通过保山党建网、保山人事网向社会公示,只递补一次。如递补人员信息仍不符合职位要求或无递补人员,则等额面试或取消职位。
三。面试方式
面试形式以结构化面试为主,部分职位采用无领导小组讨论和情景模拟面试。
四。面试时间(不含法医系统)
2008年11月10日-14日全市统一。具体时间地点和法医系统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联系方式(0875-)
保山市委组织部:2122559保山市人事局:2122069
隆阳区委组织部:2140274隆阳区人事局:2122827
施甸县委组织部:811。中共腾冲县委组织部:5165147腾冲县人事局:5138200
中共龙陵县委组织部:6128781龙陵县人事劳动局:6127509
中共昌宁县委组织部:7130361昌宁县人事劳动局:7131388
附件:拟进

中共保山市委组织部保山市人事局
2008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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