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变土地出让短期行为

改变土地出让短期行为,第1张

改变土地出让短期行为,第2张

决定房地产价格的因素主要有两个:一是成本,二是供求关系。在最近关于房地产过热的争论中,对供求关系的判断基本没有大的出入。最有争议的是地价和房价的关系。到底是地价带动房价,还是房价带动地价,成了鸡和蛋的混战。

不管地价的涨跌对房价的涨跌起到了多大的作用,但房价有相当一部分花在了土地上,这是不争的事实。政府说是20%左右,开发商说是40%-70%左右。这两个数字很可能不对!我们知道,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期限是50年或70年。政府一次性向开发商收取转让费,开发商一次性从购房者手中收回。这种做法保证了政府先盈利,开发商先盈利,购房者最买单。

为什么不能将土地出让金一次性征收改为按年征收?

在土地招拍挂之前,开发商都是协议拿地,价格肯定比现在的招拍挂低很多,可以出好几倍的钱。土地出让金没交,开发商就开始通过卖期房来数钱。因此,土地成本几乎不在他们的考虑范围之内。只要你得到了土地,你就有了印刷机。当时开发商都在想怎么落地发财,对年租制还是一点概念都没有!土地收益流入了开发商的口袋。

一次性收取土地出让金等于提前收回未来五七十年的地租。这些钱大部分留在地方政府手里,用于建设形象工程或购买土地。钱不够,就再卖地,再搞形象工程买地,形成一个怪圈,大量土地闲置或浪费。

一次性缴纳土地出让金的受害者是失地农民、被拆迁城镇居民和购房者。变一次性征收为年租制,可以有效降低房价,防止地方政府的短期行为,和谐社会关系,使土地成为可持续发展的资源,为子孙后代留下宝贵的土地财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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