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估价师笔记:第五章建设用地管理
1.建设用地:
是指修建建筑物、构筑物的用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土地管理法》第四条)。
狭义的建设用地是指通过工程手段为人类生产、生活和一切社会经济活动提供作业场地和建筑物空的土地。
广义的建设用地是指一切以获取生物制品为主要目的的土地,是已利用土地中的一切非农业生产用地。如采矿业露天开采需要的土地、地下开采时因矿区空塌陷而无法继续耕种的土地、自然保护区使用的土地等。
建设用地使用的结果基本上以非生态附着物的形式存在于土地上,如建筑物、道路、桥梁等;农业用地取决于土地的肥力,直接从耕作层产出农作物。对土壤、气候等自然条件要求非常严格,具有生态利用性。
2。建设用地分类
按附着物性质分类:建筑物、构筑物用地
按建设用地用途分类: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和其他建设用地
按土地权属分类:国有建设用地。按建设用地用途分类:非农业建设用地和农业建设用地
按建设用地规模分类;大型项目建设用地、中型项目建设用地、小型项目建设用地
按建设用地现状分类;:新增建设用地和现有建设用地
按建设用地使用年限分类:永久建设用地和临时建设用地
3。建设用地特征
承载力与非生态利用
土地利用逆转的相对难度
高度集约土地利用
区位选择无限性与再生性
空种间性与实质性
4 .建设用地管理
建设用地管理是指国家为调整建设用地关系,合理组织建设用地利用而采取的行政、法律、经济和工程等综合措施。
所谓建设用地关系的调整,是指建设用地所有权的设立和变更,以及在解决建设用地分配和再分配过程中产生的各种关系的合理化和协调。
所谓建设用地的合理组织,是指对建设用地的组织、利用、控制和监督。
5。建设用地管理原则
& Oslash;贯彻统一管理的原则
& Oslash;总体计划控制原则
& Oslash;农地优先原则
& Oslash;以及节约集约用地原则
& OS lash;土地有偿使用原则。建设用地管理的内容
建设用地规划和计划管理
建设用地供应管理
建设用地征收管理
建设用地有偿使用管理
农村建设用地管理
7 .土地供应:
土地供应行为主要涉及是否提供建设用地、提供建设用地的方式、数量、地点以及提供建设用地所需的条件等问题。
8。土地供应政策
不同类型的项目实行不同的土地供应政策。
国家鼓励的项目——土地可以供应,甚至积极供应。
国家限制项目——限制土地供应。
国家禁止的项目——一般禁止供地。
根据经济技术进步、社会发展、土地集约利用和环境保护的要求,国土资源部和国家经贸委将不定期组织编制、发布和调整《限制供地项目目录》和《禁止供地项目目录》。
9。土地供应方式
划拨供地方式
《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四类土地,可以划拨方式供地。国土资源部编制了划拨土地供应项目的具体目录。符合要求的,可以划拨供地。
有偿供地
除划拨供地外的所有建设项目均应有偿提供国有土地。
依法使用集体土地
可以使用集体土地的建设项目包括:
A .农民个人建房,但禁止两地建房。
B .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可以使用本集体所有或者其他集体所有的土地。
C .乡(镇)企业:主要有三种。一是乡(镇)企业使用本乡(镇)集体所有的土地;二是村办企业使用集体所有的土地;三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利用集体所有的土地,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与其他单位和个人联合兴办乡(镇)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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