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划定七类项目用地规划红线
根据上海市政府最近制定的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资源“十一五”规划,到2010年,上海建设用地总量应控制在2610平方公里以内。为此明确了中心城、郊区、工业、农业、基础设施、城镇住宅、农民住宅等七类项目用地同期的规划红线。
“十一五”期间,将上海中心城区打造成服务业经济全面发展的重要区域,人均城市建设用地规划由目前的35平方米调整到2010年的40平方米;全市郊区城镇建设扩展规模控制在250平方公里以内。
工农业项目用地规划提出了土地产出率的具体目标,工业仓储用地平均土地产出率将由2005年的18亿元/平方公里提高到27亿-30亿元/平方公里,其中工业区单位土地产值将达到55亿元/平方公里以上。在农业方面,到“十一五”末,上海市农业土地产出率要从目前的900万元/平方公里提高到950万元/平方公里左右。
围绕上海国际航运中心、上海世博会、新农村建设、生态城市和城市安全,“十一五”期间,上海对外交通用地将控制在新增70平方公里。
住宅用地方面,城镇住宅用地将优先保证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供应,其供应量不低于住宅用地供应总量的70%,保证建筑面积90平方米及以下商品住房占新批准商品住房总面积的7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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