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建立耕地抛荒“黑名单”制度

台州建立耕地抛荒“黑名单”制度,第1张

台州建立耕地抛荒“黑名单”制度,第2张

从市农业局获悉,从今年开始,为防止耕地年度抛荒,减少季节性抛荒,我市建立了抛荒耕地“黑名单”制度。列入弃耕地“黑名单”的镇(街道),暂停农用地转用审批。
近年来,本市耕地抛荒现象一直难以消除,影响本市粮食生产。据市农业局调查,由于作物演替不紧密,全市季节性抛荒土地面积较大,冬季抛荒土地最多。据统计,全市每年因各种原因抛荒面积达86万亩,约占耕地面积的0.4%;季节性抛荒面积23.1万亩,其中冬季抛荒21.7万亩,占94%。
据介绍,该市耕地抛荒的主要原因有:一是工人、农民大量增加。2007年,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8331元,其中约85%来自非农收入。非农收入的增加使农民放松了农业生产,这必然导致季节性抛荒土地面积的增加。二是部分地方农作物混乱。水旱混作、同地混播粮食导致季节性抛荒;第三,遗弃罪的处罚没有法律依据。
为杜绝耕地抛荒现象,强化各地种粮责任,市政府3月18日下发文件,规定今年早稻、晚稻播种后,组织相关部门对全市各地抛荒耕地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将建立抛荒耕地“黑名单”制度。
根据这一制度,因耕地抛荒问题被市级以上新闻媒体曝光,或年度连续抛荒耕地面积5亩以上,或季节性连续抛荒耕地面积连续3个月未耕种的产粮镇(街道),将被列入抛荒耕地“黑名单”。列入弃耕地“黑名单”的乡镇(街道),暂停农用地转用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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