辅导:法律英语导读(27)

辅导:法律英语导读(27),第1张

辅导:法律英语导读(27),第2张

27.除了米兰达原则之外,警方在向被捕者寻求信息时是否受到其他限制?
是的。被认为是非自愿的供词不得作为证据。根据这一规则,警察不得使用暴力、人身威胁或其他恐吓手段迫使嫌疑人招供。如果警方通过任何这些非法手段获取信息,即使在逼供之前提供了米兰达警告,该信息也是不可接受的。此外,根据"毒树之果"规则,警方通过逼供获得的任何证据同样不可接受。

案例1:克拉克·肯特因猥亵暴露被捕。在他被登记后,警察向克拉克宣读了米兰达权利。然后,警察对克拉克进行了长达36个小时的审讯,在不审讯他的时候,将他单独监禁,并扣留几乎所有的食物和水。克拉克最终同意与警方对话,并承认了罪行。

问:克拉克的陈述可以作为证据吗?

答:没有。克拉克没有自由和自愿放弃他的米兰达权利,因为审讯方法是高度强制性的。

案例2: Moe Money被控以欺诈手段获取金钱。米兰达警告之后,教育部自愿同意与警方对话,并否认任何欺诈行为。然后,警察告诉莫伊,他们将逮捕他的妻子,并把她带到警察局审问。Moe告诉警方,他的妻子怀孕了,但病得很重,医生嘱咐她尽可能卧床休息,以保护她和孩子的健康。警察告诉莫伊,那是他的问题,他们将逮捕他的妻子,除非他招供,“你妻子和孩子的健康取决于你。”

问:如果Moe认罪,他的供词可以作为证据吗?

答:没有。莫伊的供认是自愿的。如果警察缺乏逮捕莫伊妻子的正当理由,并威胁要逮捕她,只是为了迫使莫伊招供,那就更是如此了。(参见罗杰斯诉里士满案,载于美国最高法院判例汇编,第129卷)。Ct。1961.)

警察通常会赢得“骂人比赛”

被告声称他们是被胁迫说话的,这经常演变成骂人的比赛,而警方认为一切都是诚实的,光明正大的。被警察强迫说话的被告可以用伤痕和瘀伤的照片来支持他们的主张。但是真正的警察暴力是不寻常的,被告通常不能提供独立的证据来支持他们的心理胁迫的说法。法官认为被告比警察更有说谎的动机,通常会站在警察一边,并得出没有发生胁迫的结论。

根据这一规则,警察不得使用暴力、人身威胁或其他恐吓手段迫使嫌疑人招供。[br/]2、法官认为被告比警察更有说谎的动机,他们会坚定地站在警察一边,并得出没有发生强迫的结论。
回答:
1。根据这一规定,警察不得使用野蛮行为、身体威胁或其他强制手段迫使嫌疑人招供。
2。法官认为被告比警察更有说谎的动机,所以经常站在警察一边,得出不存在胁迫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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