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税师考试辅导:资产的税务处理
1.固定资产的税务处理
(1)固定资产的计价
①购入的固定资产②自制自建的固定资产③作为投资的固定资产④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⑤捐赠的固定资产⑥因扩建、更新、改造和技术改造而增值的固定资产
(2)固定资产的折旧
对于某些固定资产,如果可以预见到超过使用年限后将不再出售,或者已无出售价值,则可能已无残值。
②固定资产折旧应采用直线法计算。
③固定资产的最低折旧年限为:
④企业固定资产因特殊原因需要加速折旧或缩短折旧年限的,必须由企业提出申请,报税务机关批准,具体包括五种情况,其中第三种是: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购买并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企业合作年限短于税法规定折旧年限的, 且合作期满后归中方所有的,可按合作期限或剩余合作期限计提折旧。 企业应说明上述固定资产的购买价格、购买时间、投入使用和折旧计提情况,并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2。无形资产的税务处理
企业无形资产的评估应当以原价为基础。具体规定为:
(1)所转让无形资产的原价应当是以合理价格实际支付的金额。
(2)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原价为开发过程中实际发生的支出。
(3)作为投资的无形资产,原价为协议、合同约定的合理价格。
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如下:
投入或转让的无形资产,协议或合同中有使用寿命规定的,按照使用寿命分期摊销;没有规定使用寿命的,或者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摊销期限不得少于10年。
3。递延资产的税务处理
企业的开办费应当自开始生产经营月份的次月起,采用直线法摊销;摊销期限不得少于5年。经营期在5年以下的企业,经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其开办费可按实际经营期采用直线法摊销。
4。存货的税务处理
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价计价。
5。资产重估的税务处理
(1)外商投资企业改组或与其他企业合并成为股份制企业的,股份制企业应按有关规定对全部资产进行重估。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时,其价值变动不得计入企业损益,也不得相应调整企业资产的账面价值。企业会计账簿对资产重估价值变动进行了账面调整,并根据账面调整计提折旧或摊销,或者以其他方式计入成本的,企业在办理年度纳税申报时,应当进行逐年或综合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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