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税务师考试辅导:注关税征收管理
一、关税缴纳(掌握)
纳税人应当自海关开具税收缴款书之日起15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税款。如果纳税期限的最后一天是周末或法定假日,纳税期限将延长至周末或法定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选择题)
纳税义务人因不可抗力或者国家税收政策调整等原因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经海关总署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选择题)
二。执行关税(计算题)
滞纳金=滞纳金税×滞纳金率×滞纳金天数
滞纳金起点50元。
滞纳金为每天万分之五。
三。关税退税(选择题)
根据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进口货物的纳税义务人可以自缴纳税款之日起一年内,书面申报理由,连同税收票证原件,向海关申请退税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逾期不受理:
1。
2。海关批准免验进口的货物,纳税后发现少卸的,由海关审核批准。
3。已征出口关税的货物,因故未出口,已申报通关,并经海关核实的。
四。补征追缴关税(谅解)
五、关税争议
税收争议申诉流程:纳税义务人应当自海关填发税款缴款书之日起30日内,向原征税海关的上一级海关书面申请复议。逾期申请复议的,海关不予受理。海关应当自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复议决定,并以复议决定书的形式正式答复纳税义务人:纳税义务人对海关的复议决定仍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多项选择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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