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常年法律顾问的体会
作者从事商务工作十余年,担任过五十多家企事业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时间从三年到八年不等。常年法律顾问单位的数量保持在每年10个左右。以下是我的经历:
1.做常年法律顾问可以充分锻炼律师,是律师开拓案源的主要途径,也是律师相对稳定的收入来源。
有些律师不想做常年法律顾问,因为他们认为做常年法律顾问收入低,费时又复杂。在北京,我一般做常年法律顾问,每家公司的收费大概在2万到15万元。比起接大案,收费真的不高。至于需不需要时间,每个单位都不一样。有些单位更依赖法律顾问。遇到法律问题,他们必须请律师来现场咨询或建议,甚至要求律师每周至少来一次;是的,简单的问题“自己消化”。如果是疑难问题,找律师“拜访”。律师办理诉讼或仲裁案件的流程简单,俗称三部曲,即准备材料、出庭、领取判决书或裁决书。做律师的常年法律顾问,比接案子乏味多了。作为常年法律顾问,律师通常提供以下服务:1。解答法律咨询;2.参与合同谈判和合同起草及评审;3.出具专项法律意见;4.出具律师函;5.由律师见证;6.专项调查;7.特工;8.协助雇主完善各项管理制度;9.出席会议并参与决策;10.法律讲座。
可见,律师做常年法律顾问,并不像承办诉讼或仲裁案件那么“轻松”。但是问题要一分为二,做常年法律顾问也是如此,有利也有弊。笔者的体会是,担任常年法律顾问至少有三个好处:一是可以充分锻炼律师的各方面才能。刘桂明先生总结说,律师的职能有四个方面,即解释职能、预警职能、辩护职能和辩护职能。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这四项职能都可以“用”,缺一不可,是考验律师的试金石,也是律师充分施展才华的机会;第二,是律师开辟案源的主要途径。你担任某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除非你不愿意或者做不到,否则“肥水”是永远流不出来的。越是担任大单位的法律顾问,接大案的机会就越多。越是担任大单位的法律顾问,处理复杂的非诉讼法律事务的机会就越多。越是担任大单位的法律顾问,赚钱越多。三是稳定的收入来源。如果你一年担任十家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每家公司平均3万,就意味着30万到账。这样,你就有了基本的保障。至少会有人给你出一年的办公费,你可以放心发展其他业务,可以选择性的承接诉讼或者仲裁案件!
二、在与委托人签订常年法律顾问合同时,一定要明确委托人(包括不包括委托人的关联公司或关联单位)、服务内容(越具体越好)、服务时间(设定上限)、服务费及支付方式。
总的来说,律师也有同感:能为委托人或当事人尽职尽责,但为自己做事时往往会极度困惑。律师在与用人单位签订常年法律顾问合同时,必须明确以上四项,否则,没有理由说哑巴吃黄连。作为雇主,每个人都愿意少花钱多办事。当然,你要做本单位法律事务的“顾问”,本单位相关单位甚至本单位员工也要你去查法律事务。如果没有约定的委托人,这种情况下你会做吗?如果不做,可能会影响双方的合作关系,来年的续约可能就泡汤了;努力了就会觉得委屈,因为是努力而不是盈利。关于服务内容,一定要明确哪些内容需要单独委托,也就是单独收费。至于服务时间,也要明确规定。原则上每周不得超过半天或四小时。否则会增加成本,明确加班的定价标准。至于付款方式,是一次性付款。对于稳定和值得信赖的单位,可以接受按月或按季度付款。有些单位之所以请你担任常年法律顾问,是因为经常遇到棘手的事情,需要律师来处理。事情一旦完成,律师的角色在他们眼里可有可无。如果不是一次性费用,很有可能是浪费时间。当然可以打官司,但毕竟是一件尴尬的事情;一旦一些单位陷入经营困难、人员流动、突然倒闭甚至“化为乌有”,如果不进行一次性收费,后续费用就可能变成“空支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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