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学客观方面表现为哪些犯罪行为?
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执法罪,客观上表现为下列行为之一: (一)聚众围攻、冲击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扰乱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生产、经营、教学、科研秩序的;(二)非法举行集会,* *、*,煽动、欺骗、组织其成员或者他人聚众围攻、冲击、占领公共场所和宗教活动场所,制造噪音,扰乱社会秩序的;(三)抗拒或者被有关部门取缔,恢复或者建立其他邪教组织,继续进行邪教活动的;(四)煽动、欺骗、组织会员或者他人不履行法定义务,情节严重的;(五)出版、印刷、复制、发行宣扬邪教内容的出版物,印制邪教组织标识的;(六)其他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行为。
位律师回复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