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验交流:水稻田地区路基施工(一)
江、塘、湖、海域的路堤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江、塘、湖、海域的路基施工,应事先查明洪水情况和路基基底有无淤泥、软土地层;淹没堤坡的防护高度应考虑设计水位和回水高度,水面较宽的河漫滩和滩地还应考虑波浪冲击和超高;应采取措施稳定软土地基。
正常水位以下的路堤应填筑具有良好水稳性、塑性指数不超过6、低压缩性和不易风化的渗透性土壤。如天然级配的砾石、卵石、矿渣、坚硬的石片、石块、碎石等。坡度不得大于1∶2。如有必要,可在一侧或两侧设置护道和护坡。
堤防穿越淹没区,两侧无取土坑。特殊情况下,三级、四级公路需设置取土坑时,应预留宽度不小于4m的护道,并设置在距路堤下游20m处。
路基防护可采用植物防护、石质护坡、混凝土板护坡、石笼、抛石、挡土墙等措施。
为了防止两岸水位差较大的河堤施工时管涌,除了减缓下游边坡外,还宜设置挡水趾和反滤层。如果渗流流经地下室,则地下室应设置防渗墙或防渗层。
施工期间应注意防洪,防洪工程应在汛期前完成。
山区沿河路基施工应符合以下要求:
在山区沿河路基施工中,除了注意洪水的影响外,在穿越地质条件较差的陡峭河谷时,还应查明是否有泥石流的影响,并采取相应的排水和截流措施。
在山区沿河半填半挖旧路拓宽路段施工中,需要保证路基的稳定性。峡谷中应使用填石或挡土墙。在沿河半填半加宽地段,接触面应挖成向内坡度为2% ~ 4%的台阶,使用小型压实设备时,每级台阶宽度不小于1m。
废弃路基应妥善处理,有条件时可利用可废弃。
山区沿河路基应根据水的冲刷进行加固和防护。
当路基边坡上有潜水层或渗流层时,必须按第8章的有关规定设置渗流沟排水设施,将其引出路基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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