钻孔桩施工中相关问题的处理措施(三)
3.2卡钻
由于混凝土和易性差,混凝土中含有较大的骨料或水分凝固的水泥块,浇筑混凝土冲击力不足而导致水下混凝土浇筑无法继续进行的现象统称为“卡钻”。
3.2.1若混凝土质量原因
,可少量提升导管(导管最小安全埋深可根据导管封堵前的实测和计算结果确定)后快速下降,或加大一次浇筑混凝土量后快速提升再快速下降,然后冲击疏通导管。
3.2.2如果混凝土冲击力不足
,应及时加长上部导管的长度,然后通过一次性大量混凝土冲击浇筑来疏通导管。
3.2.3采取“二次切球法”进行处理
具体操作方法:将导管插入已浇筑的混凝土中0.5~0.8m,然后按照水下封底的操作方法实施二次封底。如果上述方法不起作用,应立即停止打桩,并将其视为断裂。
3.3断桩
由于浇筑时导管未能吊起,混凝土供应中断(下雨、停电、机械故障等)导致导管内已浇筑的混凝土与导管内混凝土断开的现象。)或导管渗漏,无法继续浇筑一般称为断桩。在灌注过程中,确认发生断桩事故后,应立即停止连续灌注,提升导管和钢筋笼,将损失降到最低。并采取以下措施进行处理:
当断桩截面小于设计桩总长的三分之一时,一般采用冲击钻清除已浇筑部分,然后进行原位恢复。
当断桩断面位置大于设计桩总长的2/3,且距孔口深度不大于10m时,先加固孔壁,再接长钻孔桩较为经济。
如果断桩的断面位置在设计桩总长的三分之一到三分之二之间,应比较各种处理方法,选择经济可行的处理方法。如果有条件改变墩(台)桩布置,改变桩布置造成的损失较小,应积极联系设计单位变更设计;如果不能改变桩的布置,但可以加桩,设计单位应提供加桩方案并实施加桩;一般不具备以上两种情况者,应及时用冲击钻处理,然后就地恢复。
对于桩长超过50m的断桩,应详细论证处理方案。不要盲目操作,以免造成大的损失。
3.4钢筋笼上浮
钻孔灌注桩钢筋笼在灌注过程中因钢筋笼加固不可靠或操作因素造成的位移现象统称为钢筋笼上浮。当发现钢筋笼上浮时,应立即停止浇筑,并采取以下措施进行处理。
对于1倍直径以下的钢筋笼上浮,在采取有效的防上浮措施后,可连续灌注。若悬吊钢筋焊缝脱落,应及时修补;悬吊钢筋弯曲时,应加钢管支撑。
如果钢筋笼上浮严重,必须拔出钢筋笼,按断桩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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