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如何计算?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如何计算?
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限,从判决确认之日起计算。认定日期是指判决生效的日期,而不是判决执行的日期。因此,判决生效后罪犯尚未收监执行的期间,应当计入2年试用期;但判决生效前羁押罪犯的日期,不能从2年的审判期内扣除。
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的,是指有重大立功表现,直接减为有期徒刑的,有期徒刑的刑期从死刑缓期执行期满之日起计算。死刑缓期执行期满与减刑之间的时间应当计入有期徒刑的刑期,但缓刑生效前罪犯被羁押的日期和缓刑的二年缓刑期不能计入有期徒刑的刑期。如果从法院作出减刑裁定的时间开始计算刑期,等于延长了罪犯的实际刑期。因为死刑缓期执行期满到法院裁定减刑之日还有一段时间,如果不算在有期徒刑期限内,相当于延长了罪犯的实际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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