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杀人与过失杀人有什么区别?
故意杀人罪
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
要件
(1)客体是他人的生命权
(2)客观上讲,是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杀人行为。
第一,杀人的行为有很多种,可以是作为,也可以是不作为。
第二,故意杀人罪是结果犯。只有当一个人被杀死时,犯罪才算完成。
第三,如果一个人用投毒、放火、爆炸等危险方法杀人。,没有危害公共安全的就构成本罪,危害公共安全的就构成治安方面的犯罪。
第四,正当防卫等正当行为造成他人死亡的,符合正当防卫条件的,不构成本罪;
第五,杀死尸体构成故意杀人罪未遂,属于对客体的错误理解,不能未遂。
(3)本罪的主体是已满14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4)本罪在主观方面具有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动机不影响信念。
过失致人死亡罪
是指由于共同过失造成他人死亡的行为。
(1)客体是他人的生命权
(2)客观上是过失致人死亡的行为。只有过失致人死亡的结果才构成本罪。
(3)主观方面是过失,包括过失和过于自信。
(4)受试者为年满16周岁的自然人。
过失致人死亡罪的认定
(1)受害人因过失致人重伤死亡的,应当直接认定过失致人死亡罪,但不能认定过失致人重伤罪,即使过失致人重伤不包括致人死亡的情形。
(2)本罪与其他过失犯罪的区别。
第一,行为人的过失行为危害公共安全的,不再以本罪论处,而应界定为危害公共安全罪;
其次,如果是特别法和普通法的关系,就按照特别优先原则处理。比如交通肇事罪也会造成过失致人死亡。如果不界定本罪,就应该界定交通肇事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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