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知识(二)辅导:边坡防护中的桩锚结构
11.2.3护坡中的桩锚结构
桩锚结构是一种柔性支挡结构,除自承式(悬臂式)结构外,常与锚杆或支撑杆结合,在侧压力作用下保持自身稳定。
11.2.3.1悬臂式、单支撑、多支撑挡土桩
悬臂式挡土桩完全依赖于桩体埋入土中足够的深度来维持其稳定性,因此埋置深度是关键(埋置深度的计算和构造要求见以后相关内容)。这种结构对土壤的性质和载荷非常敏感。适用于地下水较深的粘性土地区的垂直护坡。护坡高度一般不超过10m,否则不经济。当护坡(基坑)深度超过6 ~ 10m时,宜采用单支点和多支点的内支撑挡土结构,以防止土体的整体稳定性被破坏。如图11.2-2所示。
当边坡土质较好,地下水位较低时,可采用土拱疏桩支护边坡。必要时,桩间可加挡板。当边坡较高,边坡位移要求较高时,可采用密排桩或双排桩共同作用的结构形式。双排桩具有整体刚度大、水平位移小、受力合理的特点,是一种有应用价值的桩型。常用的桩有钢板桩(U型、Z型、H型、I型及组合截面)、钻孔灌注桩、深层搅拌水泥土桩等。
地下连续墙最近被应用于边坡(基坑)防护。地下连续墙具有对周围环境影响小、地层条件适应性强、防渗性能好、抗弯刚度高、整体性好等优点。目前已成为深基坑和高边坡的主要支护结构之一,也依赖于地下连续墙足够的埋深来维持边坡(基坑)的稳定。为了增强其保持力,它可以连续使用,但是,如果它仅仅用作保持结构,成本会更高。如果建成后成为地下结构的一个组成部分,就比较理想,也比较经济。
11.2.3.2的锚杆挡土墙支护结构
按挡土墙的结构形式可分为板肋锚杆挡土墙、格构锚杆挡土墙、排桩锚杆挡土墙;根据锚杆的类型,可分为非预应力锚杆挡土墙和预应力锚杆挡土墙。
1适用范围
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50330—2002)第8.1.2条要求,下列边坡应采用排桩锚杆挡土墙支护。
(1)位于滑坡区或削坡后可能引发滑坡的边坡。
(2)削坡后可能沿向外倾的软弱结构面滑动,对边坡造成严重破坏。
(3)土质边坡高度高,稳定性差。
(4)边坡崩塌区内有重要建筑基础的ⅳ级岩质边坡和土质边坡。
第8.1.3条规定,施工期间稳定性好的边坡可采用板肋或格构式锚杆挡土墙。
第8.1.4条规定,锚杆挡土墙方案不适用于高度较高的新填土边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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