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公司两种薪酬制度:天价年薪的遮羞布
平安董事长年收入一年6600多万和交强险有没有关系,即使平安说没关系,人们还是怀疑。让我们把这个放在一边。平安集团在回应平安高管天价薪酬时,曝光了一家公司在平安集团实行两套薪酬制度的事实。
据悉,为吸引国际一流人才,平安公司董事会从1994年开始制定了“一公司两制”的薪酬机制:一是适合国际化的薪酬体系,主要适用于外籍员工和执行董事,二是适合国内水平和制度的薪酬体系,适用于国内绝大多数员工。
某公司实行两套制度,首先涉嫌违法。无论其薪酬的目的是什么,作为中国企业,首先要遵守中国的法律和制度。1995年实施的我国《劳动法》第四十六条明确规定:“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同工同酬的原则。”作为上市公司,这样的“一家公司两种薪酬制度”显然涉嫌违反国家法律。
如果为了吸引国际一流人才而实行两种薪酬制度,那么对于国际一流人才实行一种制度。对于国内员工,包括高管,应实行与国内水平和制度相适应的薪酬制度。但是,将公司执行董事纳入外籍员工薪酬体系的原因是什么?也可以这样理解:在吸引世界级人才的幌子下,高管给自己找了一个高薪的借口。平安的高管是通过把自己纳入特殊薪酬体系,才获得天价薪酬的。
据了解,除了平安集团董事长年收入6600万元外,还有两位高管的年收入超过4000万元,另外五位高管的年薪都超过1000万元。这意味着,仅仅是支付这8位高管的年薪,平安就要付出约2亿元。2007年交强险年度经营报告显示,实际赔付44亿元,但经营成本高达141亿元,员工工资福利支出29亿元。8个高管的年收入真的很惊人。
平安高管天价年薪的最直接原因是“一家公司两种薪酬体系”。“一家公司两套薪酬体系”几乎成了高管天价年薪的“遮羞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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