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污水处理系统应急预案(三)
4.3.2.指挥协调的主要内容
环境应急指挥部指挥协调的主要内容包括:
(1)提出现场应急行动的原则要求;
(2)派有关专家和人员参加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的应急指挥;
(3)协调各级、各专业应急力量实施应急支援行动;
(4)协调受威胁周边区域的危险源监控;
(5)协调设立现场警戒区和交通管制区,确定重点保护区域;
(6)根据现场监测结果,确定转移疏散人员返回时间;
(7)及时向当地ZF和上级报告应急行动进展情况。
。应急监测
企业环境监测部门应在第一时间对突发环境污染事故进行环境应急监测,掌握第一手监测数据,配合当地环境监测机构进行应急监测。
根据监测结果,综合分析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污染变化趋势,通过专家咨询和讨论,预测和报告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发展和污染物的变化,作为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决策的依据。
4.5。信息发布
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发生后,应及时发布准确、权威的信息,正确引导舆论。
4.6。4.6.1安全保护。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现场处置人员应根据环境事故的特点,配备相应的专业防护用品,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应急人员进出事发现场的程序。
。受影响群众的安全防护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组织群众的安全防护,其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1)根据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性质和特点,告知群众应采取的安全防护措施;
(2)根据当地的天气、地理环境、人员密度等。事发时,确定群众疏散方式,指定相关部门组织群众安全疏散;
(3)在事件安全边界外设置应急避难场所。
4.7。紧急终止。紧急终止的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事件现场得到控制,事件发生的条件已经消除;
(2)污染源的泄漏或释放已减少到规定的限度;
(3)事件造成的危害已经完全消除,不存在二次可能性;
(4)无需在事发现场继续各种专业应急行动;
(5)已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保护公众免受再次伤害,事件可能产生的中长期影响趋于合理和尽可能低。
。应急终止的程序
(1)现场救援指挥部确认终止时间,或事件责任单位提出,现场救援指挥部批准;
(2)现场救援指挥部向各专业应急救援队下达应急终止命令;
(3)应急状态解除后,应根据相关指令和实际情况继续进行环境监测和评价。
。应急终止后的行动
⑴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理后,应组织相关部门认真总结、分析、吸取事故教训,及时整改;
⑵组织各专业组对应急预案和实施程序的有效性、应急设备的可行性、应急人员的素质和反应速度等进行评估。,并对应急预案的修订提出建议。
⑶参与应急行动的部门负责组织和指导环境应急小组对应急仪器设备进行维护,使其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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