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评价师复习讲义之地面水(二)
地表水环境现状调查
1。关于环境现状调查范围的确定原则见教材中的四点
。
2。环境现状调查期要求
环境现状调查期对应水文特征的划分。河流、河口、湖泊、水库分为丰水期、枯水期、枯水期;分为高潮期和低潮期。北方地区可分为封冻期和非封冻期。
对于不同的评价等级,各水域对调查期的要求是不同的。当调查区域非点源污染严重,且丰水期水质比枯水期差时,各类一、二级评价水体应在丰水期进行调查。时间允许的话,三级评价也要调查雨季。
作为饮用水、食品加工用水或渔业用水的水源时,应调查封冻期的水质和水文情况。
3。水文勘测的内容
水文勘测一般在枯水期进行。必要时,可在丰水期、平水期和冰冻期进行补充调查。
环境水力学参数:主要指水混合输运参数和水质模型参数。
水文测量及河流、潮汐河口、湖泊水库、海湾等水域的水文测量详见教材。
4。点污染源调查
4.1。污染源调查原则:点污染源调查主要以收集现有数据为主。点污染源调查的复杂程度根据评价等级及其与建设项目的关系略有不同。当评价等级较高且现有污染源距离建设项目较近时,应进行详细调查。
。污染源调查内容:根据评价需要,选择以下全部或部分内容进行调查:
⑴点源排放。调查排放口的平面位置、排放方向、截面位置和排放形式(分散排放或集中排放)。
(2)排放数据。根据现有的实测数据、统计报告、各厂矿的工艺路线等选定的主要水质参数,调查现有的排放量、排放速度、排放浓度等数据及其变化情况。
(3)用水和排水条件。调查取水量、用水量、循环水量和总排水量。
(4)厂矿企事业单位废水处理现状。调查主要废水处理设备、处理效率、处理水量和水质等。
5。非点污染源调查。点污染源调查原则:非点污染源调查采用间接数据收集方式。
。点污染源调查内容:根据评价需要,选择以下全部或部分内容进行调查:
⑴概况。原材料、燃料和废弃物的位置、堆放面积、堆放形式、堆放点的地面铺设和清洁程度、堆放物料的覆盖方式等。
⑵排放方式、排放去向及处理。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
⑶排放数据审查。根据现有的实测数据、统计报告和造成面源污染的原料、燃料、废物的物理、化学、生化性质,选取主要水质参数进行调查,调查排放季节、排放时段、排放量、排放浓度等变化数据。
6。水质调查原则和水质参数的选择
6.1。水质调查原则:水质调查应尽量利用现有资料,资料不足时应进行实测。
。水质参数的选择:水质参数包括两类。一是常规水质参数(如pH、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非离子氨等。),反映水域的一般水质。另一类是特征水质参数,代表建设项目未来的水质状况。
7。河流水质采样断面和采样点设置原则
7.1。取样部分的布局。河流采样断面的布设应遵循以下原则:
(1)采样断面应布设在调查区域的两端;
⑵在调查范围内重点保护对象附近的水域布设采样断面。
⑶靠近水文特性突变的地方(如支流入口)、水质变化剧烈的地方(如污水排放)、关键水工建筑物(如取水口、桥涵等)。
(4)采样断面应布设在水文站等附近。,并应适当考虑水质预测的问题。
5]在拟建排污口上游500米处设置采样断面。
。样品剖面上取样垂直线的布局。当河面呈矩形或接近矩形时,可按以下原则布设:小河——在采样断面的主流线上设置一条采样垂线。大河和中河宽度小于50m时,应设置两条采样垂线,距岸边1/3水面宽度的每个采样断面上应设置一条采样垂线。如果河流宽度大于50m,则有三条采样垂线,在主流线上和河流两岸有明显水流的地方设置一条采样垂线。特大河流——由于河流过宽,应适当增加取样垂线数量,主流线两侧垂线数量不必相等,但要设置排污口的一侧可以多一些。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考试
如果断面形状很不规则,应根据主流线的位置适当调整采样竖线的位置和数量。
。在线采样水深的确定:当水深在垂线上大于5m时,应在水面下0.5m和距河底0.5m处各取一个样品;水深1 ~ 5时,只在水面下0.5m处取一个样品;水深小于1m时,采样点距水面不应小于0.3m,距河底不应小于0.3m。无论河水有多深或多浅,都只能从垂直线上取一个样本。一般采样点应在水面以下0.5m,距河底0.3m。
。水样的处理:对于一级评价,应对每个采样点的水样进行分析。对于二级和三级评价,当需要预测混合过程段的水质时,应将该段各采样断面中各垂线上的水样每次混合成一个水样。在其他情况下,每次仅从每个取样部分提取一份混合水样。
8。河口采样断面和采样点的设置
当排污口拟建在河口感潮断面时,应根据感潮断面的实际情况确定在上游设置采样断面的数量和位置,下游应与河流相同。采样点的布置和水样的处理与河流相同。
9。湖泊和水库中采样位置和采样点的布置原则
9.1。采样点的布置:原则上,湖泊、水库采样点的布置应尽可能覆盖整个调查区域,并能反映湖泊、水库的水质和水文特征;采样位置可沿以建设项目排放口为中心的辐射线布设。
。采样位置的采样点
⑴大中型湖泊、水库:当平均水深小于10m时,采样点设置在水面以下0.5m处,但距湖底和水库的距离不应小于0.5m;当平均水深大于或等于10m时,应首先发现温跃层。水样取自水面以下0.5m和斜温层以下,以及湖泊和水库底部以上0.5m。
⑵小型湖泊、水库:平均水深小于10m时,在水面以下0.5m,在湖泊、水库底部不小于0.5m处设置采样点;当平均水深大于或等于10米时,应在水面下0.5米和水深下10米处,以及离底部不小于0.5米处各取一个水样。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考试
9.3。水样处理:对于小型湖泊和水库,当水深小于10m时,每个采样位置取一个水样;当水深大于或等于10m时,一般只取一个混合样品。当上下两层水质差异较大时,不需要混合。在大中型湖泊、水库中,各采样位置不同深度的水样不混合。
10。湾内采样位置和采样点的布置原则
10.1。采样点位布设:原则上湾内采样点位布设应尽可能覆盖相应评价级别的调查范围,并能真实反映湾内水质和水文特征;采样位置可以以建设项目排放口为中心沿辐射线布设,也可以采用网格布设法。
。取样位置的取样点:当水深小于或等于10m时,只在水面下0.5m处取一个水样,该点至海底的距离不应小于0.5m;当水深大于10m时,采样点应设在水面下0.5m和水深下10m处,且距海底至少0.5m。10.3。水样的处理:一般每个采样位置只有一个水样,即当水深大于10m时,将两个水深的水样混合成一个水样,当上下两层水质差异较大时,不必混合。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考试
11。对于手动控制闸门的河流,采样断面、采样位置、采样点布置等特殊情况的要求
。可按河流、水库的有关规定办理。对于一些复杂的河网,应根据各河段的长度比布置水质采样和水文调查断面。水质断面上采样垂线的布设可参照河流、河口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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