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评技术导则与标准复习指导(十四)
地表水环境现状调查
1.环境调查范围:确定原则见教材四点。
2。环境现状调查期要求:环境现状调查期对应水文特征的划分。河流、河口、湖泊、水库分为丰水期、枯水期、枯水期;分为高潮期和低潮期。北方地区可分为封冻期和非封冻期。
对于不同的评价等级,各水域对调查期的要求是不同的。详见教材表4.3
。当调查区域非点源污染严重,且丰水期水质比枯水期差时,一、二级评价的各类水体应在丰水期进行调查。时间允许的话,三级评价也要调查雨季。
作为饮用水、食品加工用水或渔业用水的水源时,应调查封冻期的水质和水文情况。
3。水文勘测内容:水文勘测一般在枯水期进行。必要时,可在丰水期、平水期和冰冻期进行补充调查。
环境水力学参数:主要指水混合输运参数和水质模型参数。
水文测量及河流、潮汐河口、湖泊水库、海湾等水域的水文测量详见教材。
4。点污染源调查
4.1点污染源调查原则:点污染源调查以收集现有资料为主。点污染源调查的复杂程度根据评价等级及其与建设项目的关系略有不同。当评价等级较高且现有污染源距离建设项目较近时,应进行详细调查。
4.2点污染源调查的内容:根据评价需要,选择以下全部或部分内容进行调查:(1)点源排放。调查排放口的平面位置、排放方向、截面位置和排放形式(分散排放或集中排放)。(2)排放数据。根据现有的实测数据、统计报告、各厂矿的工艺路线等选定的主要水质参数,调查现有的排放量、排放速度、排放浓度等数据及其变化情况。(3)排水条件。调查取水量、用水量、循环水量和总排水量。(4)工厂、矿山、企事业单位废水处理现状。调查主要废水处理设备、处理效率、处理水量和水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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