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第五章考点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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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施工许可
施工许可是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法定程序和条件,审查建设项目是否具备施工条件,允许符合条件者开工建设并颁发施工许可证的制度。
(1)施工许可证的申请施工许可证的申请时间应在施工准备工作基本就绪后,组织施工前。施工许可证的申请人是建设单位(也称业主或项目法人),做好一切施工准备是建设单位的义务。考试№二级建造师
(2)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审批由项目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具体级别取决于项目投资额和投资来源。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收到申请后,应当在15日内向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颁发施工许可证。
(3)施工许可证的有效期限。建设单位应当在领取施工许可证后3个月内开工建设。项目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当向原发证机关申请延期,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3个月;项目未开工也未申请延期或超过延期期限的,施工许可证自动失效。
(四)停建复工在建建设工程因故停建的,建设单位应当在停建之日起一个月内向原发证机关报告,并按规定做好建设工程的维护管理工作。项目复工时,应当向原发证机关报告。暂停1年以上的工程恢复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当向发证机关申报核验施工许可证。
2。从业资格制度
从业资格制度是指国家对从事建筑活动的单位(企业)和人员进行资格或资质审查,并根据相应的资质和资格许可其从事相应建筑活动的制度。资质制度包括从事建筑活动的单位资质制度和从事建筑活动的个人资质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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