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辅导笔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经济法辅导笔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张

经济法辅导笔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张

(一)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适用对象
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其权益受本法保护;本法未规定的,受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保护。(仅限自然人)
农民购买和使用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生产资料,参照本法执行。
取消法适用于商品房和医疗服务领域的萎缩。
(二)消费者的权利和经营者的义务
1。消费者的权利;
注:区分知情权和知情权;公平交易权
①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②消费者有权了解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
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分、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信息。
③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服务。
消费者有权自主比较、鉴别和选择商品或者服务。
④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注:强买强卖,选择题侵犯公平交易权)
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证、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⑤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安全权)
⑥消费者有权依法成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社会组织。
⑦消费者享有获得消费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的权利。
消费者应当努力掌握所需商品或者服务的知识和技能,正确使用商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⑧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格尊严和民族习惯受到尊重的权利。
⑨消费者享有对商品和服务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进行监督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对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中的违法失职行为进行检举和控告,有权对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
2。经营者的义务(消费者的权利就是经营者的义务,两者是对应的)
(1)
商店提供的商品应当明码标价。(摊位无义务)
(2)
租赁他人柜台或者场地的经营者,应当标明真实名称和标记。
(三)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或者商业惯例向消费者出具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消费者索要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凭证的,经营者必须出具。
(四)
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者减轻、免除其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民事责任。
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三)争议解决的具体规则
总则:扩大追偿对象,“和尚跑不了庙”,保护消费者权益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销售者赔偿后,属于向销售者提供商品的生产者或者其他销售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或者其他销售者追偿。
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生产者要求赔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销售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
消费者在接受服务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服务者要求赔偿。
1。变更(分立、合并)后的企业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原企业分立、合并的,可以向变更后承担其权利义务的企业主张赔偿。
2。营业执照持有人和出租人的责任。
使用他人营业执照的非法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消费者可以向其或者营业执照持有人要求赔偿。
3。展会组织者和柜台租赁者的责任。
消费者在展销会、租赁柜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
交易会结束或柜台租赁期满后,还可以向交易会主办方和柜台出租方索赔。展销会的举办者和柜台的出租者在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追偿。
4。广告主和广告经营者对虚假广告的责任。
因经营者提供的虚假广告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广告经营者发布虚假广告的,消费者可以请求行政部门予以处罚。广告经营者未提供经营者的真实名称和地址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四)违反本法的法律责任。三包责任
对国家规定或者经营者与消费者约定包修、包换、包退的商品,经营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在保修期内,经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经营者应当负责更换或者退货。
对包修、包换、包退的大宗商品,消费者要求经营者修理、更换、退货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合理费用。
2。退货的法定责任
消费者要求退货的商品经有关行政部门依法认定为不合格的,经营者应当负责退货。(本条不受时间限制,但按本条退还使用费。)
3。惩罚性赔偿责任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损失,赔偿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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