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围标与陪标行为分析

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围标与陪标行为分析,第1张

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围标与陪标行为分析,第2张

【摘要】对建设工程招投标行为进行了界定,分析了各种招投标行为产生的原因。通过对投标决策全过程的分析,研究影响投标决策的各种因素,提出打击投标行为的措施和建议。

所谓投标,是指一个投标人通过一定渠道与其他投标人秘密协商投标策略,串通投标报价,拒绝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以非法手段中标的违法行为。投标行为的发起者称为投标人,参与投标行为的投标人称为陪同投标人。招投标是不成熟的工程招投标市场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一种腐败行为。严重违背了建设工程公平、公正、择优招标的原则,违背了招标的宗旨,扰乱了建筑市场秩序,使业主遭受不必要的损失,个别投标人中饱私囊。

1 .建设工程招标中的各种投标及伴随行为

1.1围标人与若干承包商合谋哄抬行业价格,抬高报价。

根据Bertrand的竞争模型,即使市场上只有两个对称的寡头,他们也会按照边际成本定律定价,获得零利润。这样,承包商就有动力降低价格,努力提高技术和管理水平。但在现实中,可能会走向另一个极端——卡塔尔模型:如果先行动的厂商A在看到厂商B选择“不降价”后,预测到厂商B也会选择“不降价”,那么两家厂商会通过谈判形成价格联盟。这种串通在招标过程中进一步发展为投标行为,即投标人与几个承包商合谋哄抬行业价格,抬高报价。

1.2一家承包商和多家施工企业投标。

在某一建设项目的招标过程中,一些无资质或资质较低的单位或个人为了提高中标几率,试图让多家资质较高的施工企业参与投标,以各施工企业的名义制作不同或相似的标书来投标该项目。对于一个标的,表面上看,每个招标主体是不同的施工企业和项目经理,每个招标文件的内容和形式也不同,但真正的投标人都是同一个老板或承包商。通常投标人大多是资质较高的国有建筑企业。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是,在建筑市场企业资质和个人资质双重准入过程中,由于传统观念的影响,往往强调企业资质,而忽视个人资质。在评标中,强调企业的资质和实力,而忽略了项目经理的资质、履历、资金和设备实力。

1.3一些竞争力弱或亏损的企业迫于生计,无奈陪标。

目前,我国建筑市场退出机制不健全,行业退出壁垒高,一些竞争力弱或亏损的企业迫于生计退出建筑市场。所以在一定利益的驱使下,他们会选择陪标。通常,阻碍亏损企业退出的原因包括资产专用性、退出的固定成本、内部战略联系、情感障碍等。资产专用性强的企业退出行业后,其拥有的资本可能成为沉没资本,使得企业的退出具有很高的成本,因此会参与投标人发起的投标行为,以获取一定的利润来支撑企业的生存。

2投标决策的全过程分析

投标机会主要有:一是承包企业追求利润,通过投标抬高报价,一旦中标,可以获得高额利润。二是建筑市场存在“寻租”行为,明争暗斗的现象比比皆是。三是施工企业内部承包责任制执行失控或越轨,导致合同代管,或允许企业以外的单位或个人承包经营,从而使许多行为成为可能。四是部分竞争力弱或亏损的施工企业无路可走,存在潜在的投标市场。五是招投标法律监管薄弱,投机者可乘之机。

2.1投标成本分析

(1)招标人的权力和金钱对招标人和评标专家的交易成本。通常投标人会先联系招标人,招标人和投标人达成协议进行权钱交易(实物或货币)。通过权钱交易,招标人在接到招标人后,会以实物或金钱的方式寻找招标人,希望其他招标人对要招标的项目进行投标,共同制定投标策略,以合理合法的程序中标。

(2)投标人参加投标的补偿费用。通常招标人会在建筑市场上寻找一些施工企业作为招标人参与招标。招标人与招标人达成合作协议后,参加招标的施工企业将按照招标人的要求,作为一般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并与招标人一起参加招标人组织的投标。在整个投标过程中,投标人必须严格遵守双方合作协议的要求,确保投标人能够顺利中标,并对整个投标活动保密。投标成功后,投标人将给予投标人所有的投标费用补偿和一定的合作报酬,在此产生的所有相关费用将计入入围投标费用。

2.2投标风险分析

(1)招投标属于违法行为,一旦被发现就有被审计机关处罚的风险。政府部门有法律法规明文禁止承包商之间串通。《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投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因此,招投标活动的全过程伴随着高额罚款或被强制退出建筑市场的风险。

(2)投标本身就是多方参与合作的过程,每一方都会按照自利的原则行事。投标过程中存在一定的合作和背叛风险。参与投标的承包商之间的合作极不稳定。在一般商品市场上,买家之间的博弈不是长期的,而是短期的,甚至是一次性的。参与者总是理性而无奈地选择背叛策略。同时,在投标过程中或投标后,由于有被调查的可能,参与投标的各方都要承担一定的风险,从而降低了其交易的预期收益。www.ExamdA.COM

(3)投标失败的风险。一是招标投标多,导致无法中标。第二,有实力的投标人不会中标。三是发现招投标行为导致中标失败。

2.3投标预期收益分析

假设中标人和第I个中标人的货币或实物金额为G,中标人和第N个中标人支付的费用之和为M =∑GI;假设P是挑标人不被调查的概率,那么挑标人被调查的概率是1-P;假设中标概率为ω,不中标概率为1-ω;中标后,项目完成的利润为U;中标后,任何一个环节被查处后遭受的惩罚损失为F,包括各种量化的非经济惩罚。在投标过程中,经调查发现遭受的惩罚损失为F,包括各种量化的非经济惩罚。根据N-M效用指数,投标人的预期收入为:

e =[(U-nG)P+(U-nG-F)(1-P)]ω-[nG(1-δ)+(nG+F)δ](1-ω).整个过程的分析和决策图如图1所示。根据以上分析结果,可以得出结论:

(1)项目的利润与投标的预期收益成正比,利润是产生投标的关键因素。利润越丰厚,投标行为就越激烈,以至于有些项目出现了合伙人投标的壮观场面。

(2)处罚的力度也影响着招投标的发生。当违约金损失超过投标预期收益的限度时,投标人将选择退出投标。检查

(3)投标不被调查的概率大的时候,投标的欲望非常强烈。因此,加大对招投标的查处力度,运用多种手段和方法,提高整个招投标过程的透明度,是减少招投标事件发生的重要措施。

(4)参加投标的人数占投标总人数的比例越高,招标人和评标专家参与招标项目越容易中标。特别是当所有投标人都成为投标组成员,投标人中的中标概率等于1时,所有评标程序、规则和内容都将失效,招标也就流于形式。

(5)无论是招标人数的增加,还是贿赂费用的增加,都增加了招标费用的投入,导致预期收益和中标概率的降低。

位律师回复
DABAN RP主题是一个优秀的主题,极致后台体验,无插件,集成会员系统
白度搜_经验知识百科全书 » 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围标与陪标行为分析

0条评论

发表评论

提供最优质的资源集合

立即查看 了解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