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大学教授建议深圳率先兴建贫民区

清华大学教授建议深圳率先兴建贫民区,第1张

清华大学教授建议深圳率先兴建贫民区,第2张

1.4亿农民工进城,和1.8亿农村留守人口一起失去了基本的家庭生活。但是城市希望他们35岁以后不要在城市定居,回到农村。——秦晖“一个有贫民窟的城市,不会比其他城市矮。相反,它尊重农民工等城市贫民的自由,并给予他们福利。我觉得深圳可以率先建贫民窟,在关外开辟一块地。”昨日上午,知名学者清华大学教授秦晖做客深圳南方公共论坛,发表题为“城市化与穷人的权利”的主题演讲,与数百名读者交流。
一边享受服务,一边赶走“中国许多城市的管理者和市民,一边希望尽可能地享受农民工带来的服务,一边想尽办法把农民工和其他贫困人口赶出城市。”秦晖教授指出了当今中国城市化和工业化进程中的这一普遍社会现象。
秦晖首先介绍,在资本主义发展初期,穷人总是住在又穷又挤又不卫生的房子里。早在近200年前,马克思、恩格斯就发现了这一社会问题,并进行了专门论述。
“所谓城市贫民,并不是指原有城市的现有居民。事实上,这部分人几乎都成了城市化的受益者,那些从农村迁移到城市的移民是城市贫困人口的主要部分。”秦晖认为,这在最近30年中国改革开放的过程中表现得尤为明显。
秦晖认为,要保护农民工等城市贫困人口的权利,一方面要给予他们迁徙和建房的自由,另一方面政府要提高他们的福利。
如何解决城市贫民的住房问题?秦晖认为,与法国、美国一些国家相比,中国的“福利房”性质基本完全不同,对社会造成“负福利”。
秦晖说,在我国,国家的住房建设资金是分配给单位的,各单位实行的单位分配制一般是“负福利”现象,特权好的单位收入高,盖的房子好,无特权的穷单位收入低,盖的房子差,甚至没有房子。
“最穷的农民和没有单位的人,不仅完全没有资格分配住房,而且自己建贫民窟也被指控为违章建筑,将受到惩罚。”秦晖认为,中国城市贫困人口处于典型的“既不福利也不自由”的状态。
城中村的改造剥夺了穷人的生存权。“中国的城市贫民不能分到福利房,也不能自己建贫民窟,只能住工厂宿舍。”秦晖认为,在一些城市,政府部门甚至限制城市贫民租房,城管部门严禁城市贫民建房。
在城市化进程中,政府强力推进城中村改造计划,秦晖认为这是典型的剥夺城市贫民的住房权利。“城中村往往地价高。政府和开发商联手改造城中村。城市的规划和面貌有了很大的改变,但往往采取强制措施剥夺城市贫民的住房。”
当有市民质疑“深圳的人均GDP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是太低,不具备为城市贫困人口建设福利房的经济实力”时,秦晖认为,如果政府认为建设福利房的成本太高,至少应该承认并保障外来务工人员等城市贫困人口的居住自由,允许他们在城市郊区等特定区域建设贫民窟。
“我觉得深圳可以率先建贫民窟,在关外开辟一块地。”秦晖认为,赋予城市贫民建造贫民窟的权利,也是让贫民告别过去“既不自由也不福利”的可取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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