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告】关于台湾居民委托办理确认报名手续的通告

【通告】关于台湾居民委托办理确认报名手续的通告,第1张

【通告】关于台湾居民委托办理确认报名手续的通告,第2张


海关总署报关员资格考试委员会办公室通知

为方便台湾省居民参加2007年全国报关员资格统一考试,现就台湾省居民报名确认事宜公告如下:
1 .台湾省岛内居民和现在大陆生活工作的台湾省居民可以在网上预测后自行选择报名地点。
二。委托海峡两岸经济技术合作中心代为办理报名确认手续的,应出具授权委托书,并向中心提供以下报名材料:
(一)报关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报名表;
(2)准考证主证;
(3)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复印件(5年有效签注);
(4)国外学历证书或学位证书复印件;
(5)本人2寸证件照一张;
(六)“考试合格后,考生本人签字,凭《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明或国内外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及其他规定材料向海关申请报关员资格”。【/br/】报关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报名表和准考证主证应该已经在预留的地方贴了照片。
照片的具体要求请参见海关总署公告2007年第20号。
三。两岸经济技术合作中心统一向注册地海关提交申请材料,代申请人缴纳考试费,代申请人领取准考证主证。
四。其他事项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员资格考试和资格证书管理办法》及海关总署令2007年第20号的规定执行。
五、海峡两岸经济技术合作中心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涪城区门外大街35号
邮政编码:100037
联系人:邹黄文欣
电话:010-68300347 010

位律师回复
DABAN RP主题是一个优秀的主题,极致后台体验,无插件,集成会员系统
白度搜_经验知识百科全书 » 【通告】关于台湾居民委托办理确认报名手续的通告

0条评论

发表评论

提供最优质的资源集合

立即查看 了解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