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精讲班第31讲讲义

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精讲班第31讲讲义,第1张

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精讲班第31讲讲义,第2张

第二节保险公司
一、保险公司的概念和组织形式
1 .保险公司的概念
所谓保险公司,是指依法设立的专门从事保险业务的公司。这个概念应该这样理解:
(1)保险公司是依法设立的。所谓依法设立,是指保险公司依照《保险法》、《公司法》等相关规定设立。
(2)保险公司是专门从事保险业务的公司。
(3)保险公司是按照其经营范围的标准划分的一类公司。
2。我国保险公司的组织形式
根据我国《保险法》的规定,我国保险公司的组织形式有两种:一种是股份有限公司,一种是国有独资公司。
国际上一般都是保险公司股份有限。原因是股份有限公司是开放式的,资金充裕,便于保护被保险人的利益。根据国际上的通行做法,我国将股份有限公司界定为保险公司的一种形式。我国保险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采用国有投资的形式,这种形式是我国保险市场的主体。我国《保险法》规定,我国保险公司采取股份有限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两种组织形式。
例(判断):我国保险公司有两种组织形式:一种是股份有限公司,一种是国有独资公司。()
答案:举例(判断):自我国保险公司成立以来,股份有限公司一直是我国保险市场的主体。()
答案:错误分析:我国保险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采用国有投资的形式,这种形式是我国保险市场的主体。
二。保险公司设立条件(了解)
根据我国《保险法》的规定,在我国设立保险公司,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符合《保险法》和《公司法》的有关规定;(二)有符合规定的最低注册资本。中国规定这个限额是2亿人民币;(三)具有专业知识和业务经验的高级管理人员;(四)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五)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和与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设立保险公司除具备上述条件外,还必须经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例:在中国境内设立保险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A、1亿B、2亿c、3000万d、4亿答案:B解析:在我国设立保险公司的必备条件中,符合规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中国将这一限额定为2亿元人民币。
三。保险的经营范围(理解)
保险的经营范围是指从事保险业务的主体(即保险人)所从事的法定保险活动的范围。保险的业务范围不是由保险人自己决定的,而是由主管保险的机关批准的。
我国《保险法》将保险的经营范围界定为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两大类。
保险公司不得同时经营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这也是国际保险业的通行做法。我国《保险法》规定,同一保险人不得兼营财产保险业务和人身保险业务。
例(判):保险公司可以同时经营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这也是国际保险业的通行做法。()
答案:错误分析:保险公司不得同时经营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这也是国际保险业的通行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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