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越秀区档案局(馆)招聘摄影工作人员启事 10月31日前报名

广州市越秀区档案局(馆)招聘摄影工作人员启事 10月31日前报名,第1张

广州市越秀区档案局(馆)招聘摄影工作人员启事 10月31日前报名,第2张

因工作需要,拟招聘摄影师一名。
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 .有广州市常住户口,男性;
2。具有中专以上学历,喜欢摄影,能熟练操作电脑;
3。年龄在45周岁以下;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5。熟悉粤语和普通话;
二。注册方式
1。报名时间:2008年10月8日至2008年10月31日。
上午:9: 00-11: 30,下午:14:30-17:00。
2。报名要求:
(1)报名者应亲自到报名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中专及以上学历毕业证、失业证、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提供给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审查。
(三)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提交《越秀区档案局(图书馆)招聘人员报名表》打印件(摄影作品优先)和一寸小近照一张。
3。报名地点:广州市城前路8号703室(越秀区图书馆七楼)。
2。联系人及电话:梁先生、方女士87767996 87656404
3。考试方式及录用说明
考试形式以面试、摄影和计算机操作测试为主,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用。
四。政审、体检
拟录用人员必须在指定医院进行政审、体检合格,并到公安部门出具无犯罪证明,方可办理录用手续。五、就业和相关待遇。经过综合素质测评、政审、体检,择优确定录用人员名单,并电话通知。
2。工资待遇:录用人员将有一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工资1200元。试用期内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正式签订聘用合同,月薪1600元,并按劳动法规办理社会保险。六。注意事项。体检达不到要求的,取消资格。
2。有违法犯罪行为的,取消资格。
3。如申请人提供的文件和资料有虚假或不符合广州市有关规定要求,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4。考试冒名顶替*,考试作弊,取消考试成绩。
5。考生提交的所有材料恕不退还。



越秀区档案局
2008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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