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花路”模式:改革城市建设投资新路

“钢花路”模式:改革城市建设投资新路,第1张

“钢花路”模式:改革城市建设投资新路,第2张

“在华刚路建设中,共拆除了64户居民和10家企业,面积达5250.08平方米。拆迁补偿款520万元,未发生一起围堵、上访事件。”说起钢花路的建设,殷都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表示,他们采取的多元化运营模式,为全市城建投资改革走出了一条新路,形成了远近闻名的“钢花路模式”。
华刚路是市政规划多年的道路。位于殷都区黄金地段,南起107国道,北至鞍钢大道。道路北口正对鞍钢集团总部大门,全长1482米,规划宽度50米,两侧绿化带20米,面积105亩。这条路穿过三个自然村。随着城市框架的拓宽,这一带的村庄成了“城中村”,急需改造。市委、市政府认为,华刚路的建设,对于服务殷都区辖区大企业,改善人居环境和城市面貌,形成西部商业中心,具有重要意义和紧迫性。
但由于我市市政道路建设资金短缺,短期内依靠政府投资进行建设是极不现实的。
面对这种情况,市政府专门召开会议,确定华刚路建设由殷都区政府所有,多元化融资,社会参与,走“城中村”改造发展与市政建设相结合的道路。同时,要对集体经济进行股份制改革,妥善安排失地农民的生产生活出路。即通过“城中村”的改造发展,促进华刚路的建设;通过华刚路的建设,带动“城中村”的改造和发展,最终实现修路和改善市容的目的。
经过多次调研和深入论证,殷都区委区政府决定改变过去市政府给多少钱、办多少事的老做法,实行市场化运作模式,通过政府提供优惠政策,吸引开发商积极介入,利用开发商雄厚的资金实力和销售网络,帮助“城中村”村民推进改造。
他们采取政府组织引导的方式,以村委会为依托,引导相关村的村委会和开发商共同开发公路沿线的旧村。开发用地由市规划局统一规划,以商住为主。统一土地补偿标准,一次性兑现。在已开发的住宅和商业用房中,一部分用于安置“城中村”居民,另一部分对外出售,开发收益用于弥补道路建设的资金缺口。剩下的部分由村委会和开发商按一定比例分成,村委会再按股份分给村民。
殷都区领导在工作中体会到,“城中村”改造与旧村村民关系最直接,关系到他们的切身利益。如果单纯交给开发商开发,容易导致开发商对村民的剥夺,村民失去土地后变得一贫如洗。这势必会遭到村民的抵制,产生新的不稳定因素。
为了调动村民的积极性,争取他们的支持,他们积极动员相关村委会与开发商共同开发。一是按照1∶1.2的比例预留足够的回迁房,其余开发为住宅和商业用房。开发收益除修路资金外,由村里和开发商按比例分配。同时,他们将村委会改组为股份制经济组织,将股份量化到旧村村民个人,并按股份分配开发收益;道路两侧开发的商业用房留给村集体。一方面安排失地农民就业,另一方面将收取的租赁费用于解决失地农民的长远生计问题,确保集体经济的顺利转型和健康发展,切实维护农民的长远利益。
殷都区的这一做法,让村民们赚到了“城中村”改造的“第一桶金”。除了土地补偿,失地农民还得到了宽敞的住房、开发收益分红、商铺经商、弃农经商的工作。作为资产所有者,他们融入了现代城市,不仅没有成为社会的负担,而且必将成为城市建设的生力军。
随着华刚路的建成通车,殷都区腹地的大量土地资源被盘活,道路两侧的土地逐渐升值。开发建设的楼房拔地而起,商业用房生意红火,其经济影响力逐渐显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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