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旅游局招聘政府辅助服务聘员公告
佛山市旅游局招聘政务辅助服务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相关部门批准,决定面向全市公开招聘政务辅助服务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招聘岗位及人数
佛山市旅游局各部门辅助岗位共招聘助理服务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
1。履行政府辅助服务雇员义务的意愿和能力;
2。女,28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财务会计从业资格证、会计电算化证、统计从业资格证,计算机和办公软件应用中级技能,熟练计算机操作。
3。由于这个行业的特殊性,还需要有导游资格证、酒店星级审核员证或者酒店内审员证。
4。身体健康,品德良好,爱岗敬业,无犯罪记录。
5。在佛山注册,能够听和说普通话和粤语,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08年10月13日-10月15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2点半-5点。
(二)报名地点
佛山市旅游局办公室(禅城区佛山大道93号旅游大厦11楼)。电话:82122300。
(三)报名所需材料
报名者需提供报名表、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明、(在职职工需提供工作证的)等相关证件原件,原件1份(核对后退还本人),复印件各1份(复印在A4纸上)。近期免冠1寸彩照3张。
(四)资格审查
我局收到申请材料后,通知符合条件者参加笔试。
(五)考试
考试由市旅游局组织。有笔试和面试。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顺序,按照3: 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报名人数不足的,按参加笔试人数确定面试人选。考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等额确定体检和考核人员。
(六)体检与考核
体检与考核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广东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人员招聘方式及薪酬
拟聘用人员应签订聘用合同。首次聘用期为一年,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内,不胜任工作的,解除聘用关系;聘用期届满,根据工作需要,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订聘用合同。员工工资为:大专以上月薪2000元,本科以上月薪2200元。试用期工资按照月平均工资的80%计算支付。
五、相关程序及人员管理
根据《关于印发佛山市政府聘用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佛府〔2004〕124号)和《关于印发佛山市政府聘用人员招聘实施细则的通知》(佛人字〔2004〕103号),佛山市旅游局确认招聘。聘用人员按佛山市政府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佛山市旅游局
2008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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