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va编写中容易搞错的一些东西
1)instanceof:实现接口的类的对象也是接口的实例;一个类的对象也是其超类的一个实例。
2)由2)native()修改的方法没有方法体。使用分号“;”而不是牙套。
3)main不是关键字。
4)System.exit(int value),即只要是int,就可以让JVM退出system . exit(' a ');同样是合法的。
5)&,|可以用在int和boolean上,而(XOR)只能用在int上。
6)如果一个类和一个接口定义在同一个文件中,并且这个类声明为public,那么接口之前什么都不能写,因为接口只能用public修饰,一个文件中只能有一个public访问控制关键字。
7)不可达语句可能出现在以下情况。
(1)在reutrn语句后写一个语句。
(2)在throw语句后写一个语句。
(3)在break和continue语句之后定义语句。
8)" \ u10100 "//是合法的,相当于' \ u 1010 '和字符串" 0 "
9)移位运算符可用于长整型字符短字节
10)类的访问控制器可以是公共的,也可以是空的。
11)goto是保留字,但不是关键字。然后就什么都没有了。
12)当超类的类型被强制转换并赋给子类的对象时,编译时没有异常,但运行时会有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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