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工程师—工程建设合同管理答疑精选三

监理工程师—工程建设合同管理答疑精选三,第1张

监理工程师—工程建设合同管理答疑精选三,第2张

学生问题1:
合同认证公证的范围和适用范围有什么区别?
老师回答一:
认证公证的范围是指合同的标的和内容,而适用范围则侧重于法律效力:公证在中国境内外均具有法律效力,认证效力仅限于国内。
学生问题二:
老师您好。在无效投标文件这一讲中,4。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排除有重大偏差的投标1。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担保或所提供的投标担保有瑕疵;意思是一样的吗?
老师回答2:
你好,不一样。4.而是开标时是否有投标保函。
1。是评标时投标保证金是否符合要求。
学生问题三:
夏老师您好:请澄清两个问题:1。债务互相抵消:可以举个例子理解吗?2.仲裁机构或仲裁委员会由谁设立,是民间机构、常设机构还是临时机构?仲裁庭、仲裁委员会主任和仲裁员是否都是合同中约定的临时机构和人员。怎么理解?
老师的回答三:
1。例:C是A的子公司,A欠B 100万,C欠B 100万,如果A把债务转给C,B和C之间的债务就抵消了。
2。我国仲裁法规定的仲裁是机构仲裁,常设仲裁机构是仲裁委员会。仲裁机构一般是民间组织。仲裁员不是由国家任命的。一般常设机构列出仲裁员,双方在仲裁员名单中指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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