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建筑师:防火规范解析

注册建筑师:防火规范解析,第1张

注册建筑师:防火规范解析,第2张

1.当两个相邻防火分区之间的防火墙上有防火门时,两个防火分区可以各有一个安全出口。通往相邻防火分区的防火门作为第二出口。
在高层建筑中,适用本规定的前提是这两个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之和不超过一个防火分区许可面积的1.4倍。
2。防火墙:耐火极限为4小时。从地基到屋顶。防火墙内的梁、柱应按防火墙的要求设置。防火墙不允许打开或留下漏洞。门开启为甲级防火门时,有管道通过时应增加防火措施,墙体两侧窗户的窗间墙应大于2m。。
防火墙高出屋面不小于0.4m(若屋面耐火极限不小于0.5h,可建至板底)。建筑物的内防火墙不应设在转角处,否则内角两侧的门窗水平距离不应小于4m。
3/商住楼或综合楼的住宅建筑疏散楼梯数量是按商住楼还是住宅楼确定的?
3.1实施中遇到的问题:由于商住楼和综合楼均为公共建筑,如果按照商住楼和综合楼确定部分住宅楼的疏散楼梯数量,则无论该住宅楼的面积和层数如何,都应设置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疏散楼梯,这对于满足设置一个疏散楼梯要求的塔式住宅和单元式住宅来说是非常困难和不合理的。
3.2建议:是否可以考虑商住楼、综合楼的一、二层为商场或其他使用性质,上部为住宅楼,部分住宅楼的疏散楼梯设置为住宅楼,但必须独立设置,与商场或其他使用性质分开?按要求仅设置一个疏散楼梯的,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商场或其他经营性物业的楼层应与居住建筑用耐火极限不低于1.5小时的楼板隔开,并设置宽度不小于1米的防火挑檐,以提高其耐火性能,防止火灾蔓延;(2)将建筑本身应设置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接入住宅楼层的走道、前室或楼梯间,保证疏散楼梯的安全可靠。若有三层及以上的商场或其他使用性质,则上部住宅的疏散楼梯应按公共建筑确定。此外,《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6.1.3A条仅规定“商住楼住宅建筑的疏散楼梯应独立设置”,建议综合楼住宅楼梯也应独立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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