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国家公务员申论范文每日一例(10月3日)

2009年国家公务员申论范文每日一例(10月3日),第1张

2009年国家公务员申论范文每日一例(10月3日),第2张

立法保护“绿色文物”[br/]近年来,一些城市花大价钱盲目移植古树名木,装点环境。一些生长了上百年的古树名木,因为离开故土,水土不服,树体衰老很快,很少有人存活。贵阳市曾经批量移植古柏、古樟、罗汉松、古银杏等珍稀树种,但成活率不足30%,毁了不少古树名木,造成两棵空财神树,实在得不偿失。
古树名木古朴苍劲,内涵丰富。作为珍贵的自然遗产,它们大多有着深厚的文化底蕴,也是珍贵的文化遗产。它们已成为中华民族悠久历史文化的象征,“绿色文物”和“活化石”,是大自然和前人留给我们的无价之宝。陕西黄陵的轩辕柏、安徽泰山的柏寒、黄山的迎客松、河南嵩阳书院的将军柏、广西桂林榕湖的古榕、江西庐山的石松...这些古树名木作为中国历史的见证和民族精神的象征而闻名中外。正是有了古树名木的点缀,祖国更加迷人,江河更加美丽。
古树名木,历史悠久,历经风霜剑、山火虫灾、天灾人祸,依然存活。古树名木,移植到城市,大量死亡,造成双重伤害。一方面,古树名木迁出村庄,破坏了原生态,破坏了村庄景观;另一方面,古树名木进入城市,衰老死亡,没有形成新的生态。环境和景观方面,古树名木移植盲目。钱花了,树死了,生态环境被破坏了,不仅掠夺了生态发达地区的资源,也极大地破坏了当地的树木自然景观。建设部对这种不正之风进行了严厉批评,要求坚决制止这种急功近利的行为。近年来,北京、上海、南京等城市和安徽、江西等省也出台了一些地方性法规,加强对古树名木的保护和管理。
然而,将古树名木移植到城市的风并没有停止。还要进一步完善法制,加大执法力度。我国现行法律虽有毁坏珍贵树木罪,但仅指保护野生植物、省级保护树种和生长期在100年以上的乡土树木。概念模糊,覆盖面过窄,不能充分发挥其学科作用。需要修改,明确古树名木的法律地位,真正将其作为文物对待。普查,挂牌明示,划定范围,落实责任,使古树名木管理规范化、法制化。同时也要加大惩处力度,对那些屡禁不止、明知故犯的单位和个人严惩不贷,为古树名木提供有力的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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