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场地与建筑设计:建筑物的类型和特征适用的规范规定

二级场地与建筑设计:建筑物的类型和特征适用的规范规定,第1张

二级场地与建筑设计:建筑物的类型和特征适用的规范规定,第2张

本章对一般民用建筑、高层民用建筑、人防地下室和车库的消防问题进行了综合论述,以利于对法律制度的理解和把握以及在实际工程设计中的灵活运用。
一、根据建筑的类型和特点确定适用的规范和规定
(一)高层和非高层的定义,居住建筑以层数为标准,公共建筑以主体建筑檐口至室外地面的高度为标准。
1.9层及以下的房屋和高度小于24m的多层公共建筑为非高层建筑。注:高度大于24m的单层公共建筑也属于非高层建筑。
层高2.10及以上的房屋,高度超过24m的多层公共建筑,属于高层建筑。
(二)高层建筑防火类别的定义
1。一类高层建筑是指:
(1)高档住宅,19层及以上的普通住宅;
(2)重要公共建筑,包括医院、高级宾馆、藏书100万册以上的图书馆和书库以及重要的办公、科研、档案建筑;
(3)省级(含计划单列市)以上的广播电视大楼、电力调度大楼、邮政大楼和防灾指挥调度大楼;
(4)高度超过50m的一般公共建筑;
(5)每层面积超过1000m2的商业建筑、会展建筑、综合建筑、电信建筑、金融建筑;
(6)每层面积大于1500m2的商住建筑。
2。除一类高层建筑外的所有高层建筑均属于二类高层建筑。
3。高级重要是指建筑标准高,性质重要,火灾影响大,设备昂贵,可燃装修多,色调空的建筑。
(3)儿童、老人、残疾人、病人等行动不便者使用的建筑,对消防疏散的要求较高。
(4)应特别注意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的安全疏散,如影剧院、礼堂、体育馆、学校、商店、办公楼以及观众厅、会议厅、多功能厅、营业厅、候车室(船)、歌舞娱乐场所等。其中,无使用人数的建筑物内疏散人数按建筑面积计算,录像厅、放映厅每平方米1人,其他娱乐场所每平方米0.5人。候船室(船)与该店营业厅大致相同,可按0.85人/m2计算。
(5)由于车库同时入住人数较少,对防火分区和疏散的要求略有放宽。此外,汽车按停放数量分为ⅰ、ⅱ、ⅲ、ⅳ类,应分别执行不同的消防设计标准。
第一类,300辆
第二类,151-300辆
,第三类,51-150辆
,第四类,50辆
(六)地下和半地下建筑的定义是以室外地面以下的楼层高度和室内水平为标准。其中1/2以上是地下室。地下室和半地下室的防火要求基本相同。地下和半地下建筑的灭火和疏散比地上困难得多,所以防火设计标准也高得多。地下室埋深在室外地面以下l0rn以上和l0rn以下有不同的设计标准。

位律师回复
DABAN RP主题是一个优秀的主题,极致后台体验,无插件,集成会员系统
白度搜_经验知识百科全书 » 二级场地与建筑设计:建筑物的类型和特征适用的规范规定

0条评论

发表评论

提供最优质的资源集合

立即查看 了解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