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2008年度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部分科目的报考条件和免考条件以及专业工作年限的计算。
(1)申请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香港、澳门、台湾省居民,遵纪守法,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均可报名参加造价工程师资格考试。
1、取得工程造价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5年;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6年。
2.取得工程造价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4年;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
3.取得上述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学位并获得硕士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3年。
4.取得上述专业博士学位,从事造价业务工作满2年。
(2)部分科目的免试条件。
1996年8月26日前已受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参加工程造价管理和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基础理论及相关法律法规考试。
1.1970年以前(含1970年,下同)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15年。
2.1970年前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0年。
3.1970年前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专学历,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5年。
(3)专业工作年限的计算。申请条件涉及专业工作时间的,计算至2008年底。
(4)因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违纪违规受到有关规定处理且仍处于暂停期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