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必然要学习的潜规则

律师必然要学习的潜规则,第1张

律师必然要学习的潜规则,第2张

第一,提交起诉状和答辩状时注意当事人的签名或盖章。

二、尽量把同一卷宗的所有材料放在同一个档案袋里,以免遗漏委托书和律师事务所公函。

第三,我必须整理案件的时间表,对整个案件有一个全面的了解。

四。诉状中列出的原件。当被告提供信息时,不要在起诉状上写他的委托人的电话,以免法官直接联系委托人,绕过律师。

五、注意律师函要写上自己联系的执业证书号码(特别是刑事案件),以便公安。检察官。法官联系了自己

不及物动词所有证据材料的原件由当事人自行保管,律师只留复印件,避免原件丢失导致案件无法举证,承担重大过错责任。-这是我们一直非常小心的。

七、不要为了一点钱做律师证人!我宁愿让当事人自己做公证,风险很大。

八。犯罪方面。见面的时候,两个人会一起走。不要给嫌疑人递任何东西(包括香烟)。有时候一点点同情会害死你。

九。与当事人的每一次谈话都要录音,当事人要签字按手印。这一点也很重要。有时候,当事人会食言,可能会诬告你。

十、不要轻易对当事人或其家属做出一些!

XI。回答咨询的时候,不要太具体。只向当事人说明一些实质性问题,不谈程序性问题。不得向当事人复制或者带走与案件有关的文件、资料或者有关法律规定。有些人拿到基础后往往不会回头。

十二。不要完全相信当事人的话,要看证据。

13.向法院提交的材料和与当事人的联系函件都要备份,建立完整的档案。

十四。在联系你的委托人时,要始终保持大律师的气势。

15.注意自己的形象。即使身无分文,也要有尊严。

十六、当事人,是一个人!!!!!对当事人交办的事情要有责任心,随时做好与当事人翻脸的准备!

十七、授权委托书要求双方当事人各签署一份,以防法庭冲突变更代理人。

十八。如有可能,通知当事人在开庭时出席听证会;如果委托人没有空,那就让他派自己的工作人员去参加听证会,让他感受到律师为他的案子所做的努力和意见。

19.和客户见面的时候,不要因为他急着想知道律师的价格,就告诉他你这个案子的收费。而是让当事人先把他所有的案卷给你,说要研究几天才能回复。然后,下次再讲整个案件,主要是难点,让当事人知道你是熟悉的,已经进入这个角色了。然后,当客户频频点头时,话题就转到了:经过研究,我们对你的案例很感兴趣。

二十、刑事辩护中,尽量使用公诉机关的证据材料,不要轻易调查取证。一是很难获得有用的证据,二是公诉人怀疑你做伪证。此外,在辩护中,对控方采用的证据材料的来源要有明确的标注,避免在辩论中因找不到证据来源而造成被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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