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司法考试热点分析

2008年司法考试热点分析,第1张

2008年司法考试热点分析,第2张

大纲变化大,影响有限。

与去年的大纲相比,今年的大纲删除了467个考点,改变了297个考点,增加了52个考点。调整幅度为历年之最。但透过表面复杂的增删可以发现,大纲的变化对今年司法考试的实际影响是相当有限的。和往年一样,司法考试大纲的变化是因为法律法规的变化,大纲中增加的考点很多来自新通过或修订的法律法规。但大纲中删除的考点影响不大。

与往年相比,今年的大纲相当“瘦身”,考点删减达到20%左右。但是除了第一卷的科目,其他科目的考点删除都是无关紧要的。比如刑法、民法等科目在卷二、卷三中一共删除了353个考点,占全部删除考点的75.5%以上,看似减轻了考生的负担。其实这些被删除的考点本来就不可考,所以不在司法考试的命题范围之内。

司法考试命题规律保持稳定。

自2002年以来,司法考试已经连续举办了六届,在考试范围、考试方式、命题特点等方面已经形成了相对稳定的趋势。

第一,有一个“命题重点不变”的基本规律。民法、刑法、民事诉讼、刑事诉讼四大法总分超过300分,占全部分值的一半。在整个司法考试中,有20%的重要考点分数在80%以上。通过考试的关键永远是抓住复习重点。

二、重在考查方法,准确记忆重点规律,提高分析能力至关重要。司法考试在很大程度上是对法律的考试,深厚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并不能代替对法律的全面理解和掌握。

三、司法考试考试范围广,内容多。必须多次复习才能掌握重要考点。一般来说,每个人都要复习两到三遍才能掌握相关内容,这就需要有步骤有计划的复习,循序渐进,稳步提高,而不是寄希望于看一遍书就能通过考试。

关注大纲中的新考点、新规定、社会热点。

新考点一直是司法考试中考生的最爱,关注新考点非常重要。每年新增考点的来源主要有三个:大纲新增考点、新规和社会热点。

大纲新增的考点主要集中在第一册的科目,如法律适用的一般原则、归纳推理、证据推理和法理学中法律解释方法的位阶,以及宪法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中的作用、宪法规范的分类、宪法的效力、宪法修改的程序等。另外,卷二卷三新增考点大部分是因为规律变化,个别理论考点的可能性很小。

新规定包括司法考试涉及的新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等法律文件。自去年司法考试结束以来,通过了许多新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一些法律进行了重大修改。新的法律,如劳动合同法、反垄断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法律的修订,如律师法、民事诉讼法、房地产管理法等。;新的司法解释涉及民法、刑法、行政法、国际私法等。

近期司法考试中社会热点备受关注。2008年是不平凡的一年。汶川地震、北京奥运会、西藏问题、台湾省问题、钓鱼岛问题、环保问题、土地问题都可能在司法考试中有所体现。比如民法可能会考察地震中无主物的归属,房屋损失的风险承担等。刑法可能会考察徐婷案、截留救灾款的定性问题等。国际法可以考察岛屿的归属、不干涉内政的国际法原则等。经济法可能会考察环境保护、土地保护等问题。

近几年司法考试的难度基本保持不变,没有突然增加的难度。这一趋势今年应该会继续。考虑到目前的情况,今年的司法考试可能会接近去年,这对考生来说无疑是非常有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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