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验交流:建筑电气施工中常见问题(三)
10.仓库内不宜使用荧光灯,但应使用不超过60W的白炽灯,使用IP2X灯。违反《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 16-871997第10.2.5条。处理:此仓库为五金材料仓库,工艺提出的照度较高,100 ~ 200 LX。本项目采用电子镇流器荧光灯,仓库内无可燃物,不属于易燃品仓库,故维持原设计。
11。消防设备没有与其他动力和照明配电系统分开,发生火灾时切断非消防电源不方便。违反:《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 50116-98第6.3.1.8条。处理:单独回路供电,手动切断或利用断路器的分励脱扣装置自动切断非消防电源。
12。消防设备的两路供电线路应分开敷设。处理:根据规范“消防电气设备供电线路两路分开敷设”的要求,采用外线设计解决,两路电缆沿不同路径敷设。
13。消防栓泵和喷淋泵的热继电器只根据信号动作,不跳闸。违反:《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 50054-95第4.3.5条。处理:根据第4.3.5条“对信号实施过载保护,而不是切断突然停电造成比过载更大损失的线路的电路”,修改控制原理图。注:深圳的做法是在热继电器二次电路图上加虚线框并注明“仅供调试用,调试完毕后使用其离线短路”。
14。车库不要装感烟探测器,容易误操作,要装感温探测器。违反:《车库、车库修理及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第9.0.7条及其规定。处理方法:修改设计,改用温度检测器。规范中写明“通风条件好的车库可采用烟雾报警设施,一般车库可采用温度报警设施”。消防部门仍然坚持使用感温报警设施,防止误操作。
15。住宅电话第一箱应设置在客厅,卫生间应配有电话插座。违反:《北京市居住区和居住建筑电信设施设计规范》DBJ01-601-99第2.0.43条。处理方法:每套房子的客厅必须设置一个过路盒或插座。电话进户不能直接接入客厅,必须先引入客厅的过路盒。
16。消防泵应与生活泵和污水泵分开。违反《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45-95 2001第9.1.3条。处理:执行规范第9.1.3条:“消防电气设备应采用专用供电线路,其配备的设备应有明显标志。其配电线路和控制电路应按防火分区划分。”
17。火工品危险场所应根据其类别选择合适类型的电气设备,其外壳表面温度不应超过120℃,dⅱBT4的选择不能满足要求。违反《火药、炸药、弹药、引信和起爆器工厂设计安全规范》第12.2.1条。处理:所选电气设备温度组中T4电气设备表面温度为135℃,已超过120℃,不适用。T5电气设备表面温度为100℃,即电气设备型号由dⅱBT4改为dⅱBT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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