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2008年公务员考试加分政策

福建2008年公务员考试加分政策,第1张

福建2008年公务员考试加分政策,第2张

今年12月,我省首批“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两年服务期即将到期。昨日,记者从省人事厅获悉,我省将落实“三支一扶”毕业生创业、就业、考研、考公务员等各项优惠政策。,并将充分挖掘各系统岗位,吸纳其就业。

目前,省人事厅已要求机关事业单位做好招录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信息发布工作,方便首批服务即将到期的“三支一扶”毕业生参加考试,并将严格落实报考公务员、就业等各项优惠政策。各系统将充分挖掘岗位,积极吸纳其就业。各级人才服务机构还将把进入市场择业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作为重点服务对象,指定专人负责。

据了解,基本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可享受创业、就业、考研、公务员考试等方面的优惠政策。考研方面,服务期满后三年内报考省内高校硕士研究生,初试总成绩加10分。公务员方面,服务期满后三年内报考公务员的,可以按照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条件报考,也可以免除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省、区、市公务员的,笔试总成绩3分;报考县(市、区)、乡(镇)公务员的,笔试总分为5分。参加事业单位招聘也可享受加分政策。自主创业可享受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小额贷款担保政策,还可享受国家助学贷款补偿。

2006年以来,我省连续5年每年招收500名左右高校毕业生,主要到享受省财政一般性转移支付、财力相当于一般性转移支付水平的县(市、区)乡(镇),从事支教、支农(含林业、海洋与渔业)、支医、扶贫等工作。服务期满后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毕业生,由省有关部门审核,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的《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单位服务证书》,作为服务期满后享受相关优惠政策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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