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司法考试《劳动法》三个点增补分析

2008年司法考试《劳动法》三个点增补分析,第1张

2008年司法考试《劳动法》三个点增补分析,第2张

1.违约赔偿金条款:

适用于:


(1)培训相关: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金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未完成部分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劳动者在服务期内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增加报酬。


(2)涉及保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有关的保密事项。


对于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竞业限制条款,约定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用人单位在竞业限制期内每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竞业限制的人员仅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及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区域和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前款规定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两年,禁止该人员到与本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同类产品或者从事同类业务,或者自主创业生产、经营同类产品或者从事同类业务。


除本法上述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二:补偿:

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和国家规定,按时足额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签发支付令。


2。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工资。劳动者拒绝违章指挥用人单位管理人员,强令其冒险作业的,不视为违反劳动合同。


3。劳动者有权对用人单位危害生命安全和健康的劳动条件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国家采取措施建立和完善职工社会保险关系跨地区转移接续制度。


4。履行劳动合同的责任: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工资或者经济补偿;


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支付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额外支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而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三:合同的终止

《劳动合同法》对劳动合同终止的规定进行了调整:

【/br/】1解除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规定劳动合同只能因法定情形解除。也就是说,劳动合同当事人不得约定劳动合同的解除条件;即使有协议,协议也是无效的。


2。增加了劳动合同的法定解除。除劳动合同期满外,还包括: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用人单位营业执照被吊销、责令关闭或者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等。需要赔偿。


3。增加了解除劳动合同的限制。除了延续工会法、职业病防治法等相关规定外,还增加了劳动者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简称十五加五),即使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也不得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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