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犯罪存在过失犯罪不
单位过失犯罪的存在,对于保护社会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有着重要的作用和意义。我国刑法条文中有13个具体罪名涉及到了单位过失犯罪。单位犯罪过失是单位具有的一种独立于单位内部人员的整体性罪过形式,具体可分为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
单位过失犯罪之“过失”因为单位意志区别于个人意志,故从形成机制来考察,其主要包括基于转化型单位意志的过失、基于承继型单位意志的过失以及基于单位监管义务的过失等三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飞速发展,社会上一些法人、非法人组织(在此统称为单位)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已严重扰乱和侵害了我国的正常社会秩序尤其是经济秩序,而且这些危害行为呈现出频率愈高、范围愈广、危害愈大的显著特点。因此,严厉打击单位犯罪已成为我国司法机关的一项重要工作。与此同时,在我国法学界,关于单位犯罪问题的争论也是由来已久,争论的内容涉及单位犯罪的方方面面。
二、单位犯罪过失犯罪的情形
单位犯罪,又称法人犯罪,是相对自然人犯罪而言的。随着我国改革开放政策的贯彻实施,社会上一些法人非法人组织(在此统称为单位)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已严重侵害我国的社会秩序尤其是经济秩序。因此,严厉打击单位犯罪已是我国司法机关的一项重要工作。然而,实际工作中,如何认定单位犯罪、怎样区分罪与非罪将成为客观存在的问题,我国刑法第30条规定:“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法律规定为单位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这是刑法对单位犯罪的规定。
如果单位在集体研究或者负责人员决定实施某种行为的时候,明知该行为是违反国家规定的行为(包括作为和不作为),虽不希望该行为引起危害社会的结果,但是应当预见可能引起危害结果,因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却轻信可以避免,因而决定实施了该行为,并引起了严重危害社会的结果,则由此构成的犯罪,是单位过失犯罪。刑法规定的单位过失犯罪不多,主要有劳动安全事故罪,建设工程质量事故罪,教育设施管理责任事故罪,消防管理责任事故罪和为他人提供书号出版淫秽书刊罪。
单位犯罪在某一种程度上来说是其单位的员工因为其自身的疏忽大意或者是过于自信而造成的过失犯罪行为,因此单位犯罪中是存在过失犯罪的。但是就某一单位成员的过失犯罪归责到其单位的话,对于该单位的其他成员来说是不公平的。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