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办过户房屋需要的资料有哪些?
一、代办过户房屋需要的资料有哪些?
委托他人代办房产过户时,你需要办理授权委托书的公证。办理公证时,房产证复印件(房产有土地证、也需提供土地证复印件)、房产人身份证原件(房产夫妻共有,还需夫妻双方的身份证、结婚证原件),以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都需要提供。
签好《授权委托书》到你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委托他人代理房屋买卖过户《授权委托书》公证。公证完成后,被委托人带着《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原件就可以代理你办理房屋买卖过户。
二、代办过户怎么办理
1、买卖双方可以不用亲力亲为的亲自到现场进行办理,但是却需要由双方签订购房合同,签订购房合同之后需要由公证机关进行公证。
2、买卖双方需将上述提到的委托书,身份证明等相关文件交由代办机构,由代办机构携带相关资料,委托书等等前往房屋交易管理申请办理房屋过户,当然,首先是需要过去登记、提交材料、申报价格。工作人员需要对我们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完成之后,发出书面通知,这样我们才可以继续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3、在接到房屋交易管理的书面同意通知之后,买卖双方便可以缴纳相关的税费了,我们知道,只要是涉及到房屋过户的,不管是二手房交易还是房屋赠与,都是需要缴纳税费的,在完成税费的交纳之后,获取到交税的凭证。
4、代办机构就可以持有相关的证件和交税的凭证前往房屋交易管理进行后的房产过户手续办理了,只要相关证件齐全,当时就可以办理到新的房产证。整个房屋代办过户手续也就此结束了。
三、代办过户的房屋转让
投入使用的房地产买卖双方,应当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合同文本可以使用房屋土地管理局制定的示范文本,也可使用自制合同。使用自制合同的,当事人在过户申请前应委托经市房地局认定的法律服务机构进行预审,法律服务机构对符合规定的自制合同,提出预审合格意见。市、区、县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受理过户申请后,应对买卖双方提供的申请过户资料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如下:
1、当事人提供的材料是否合法、有效;
2、申请书填写的内容与提供的材料是否一致、无误;
3、房地产的权属是否清楚,有无权属纠纷或他项权利不清的现象,是否属于《房地产转让办法》规定不得转让的范围;
4、受让人按规定是否可以受让该房地产;
5、买卖的房地产是否已设定抵押权;
6、买卖已出租的房地产,承租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7、买卖共有的房地产,共有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8、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认为应该审核的其他内容。
买卖双方当事人对于市、区、县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作出的不予过户决定有异议,可向市房地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综合上面所说的,代办过户已成办我国最流行的一种方式,这也是为了减少当事人的时间,从而他人也可以从中得到一些利益,但同时也是需要符合法律规定而且还要提供相应的证件,这样才能更好的进行办理过户的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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