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护人继承权是否受法律保护
一、监护人继承权是否受法律保护?
监护人的继承权是否受法律保护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分析,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第一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个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在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监护人能不能继承财产,还要看以下两个各方面:
第一、死者生前有没有留下遗嘱,如果有,那么遗嘱中有没有他的份额,自书遗嘱具有法律效力,如果没有,那就是没有法定继承权了。
第二、如果死者没有立遗嘱,那要看监护人是不是被继承人法定第一序位继承人,包括死者的父母,子女,配偶;如果不是,那是不是代位继承人,也就是第一顺位继承已经死亡,而作为子女代位继承人;如果不是,而死者还有其他的第一序位继承人,那他就没有权利继承了。
二、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对未成年人设立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的设立又可以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未成年人的父母是他们的监护人。
2、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有监护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或者与未成年人关系密切的、愿意承担监护责任,又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其他亲属和朋友作为监护人。
3、若无上述法定监护人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三、精神病人的监护人
对精神病人设立的监护人。从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的角度来看,精神病人可分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但法律规定的担任监护人的顺序是相同的。担任监护人的顺序是:
1、配偶;父母;成年子女;
2、其他近亲属;
3、关系密切的、愿意承担监护责任,并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其他亲属和朋友。
4、若无上述法定监护人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监护人和继承权之间没有大家想的那么简单的,很多被监护人在去世的时候自己名下根本就没有任何的财产,监护人也谈不上去继承被监护人的财产。而且监护人的范围是很广的,作为监护人的这种身份,不一定在被监护人去世之后就绝对可以继承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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