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破产注销后还能否起诉股东的?
公司注销后,该主体已经消失,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时,需要有明确的被告,已经注销的公司不符合条件,无法起诉该公司。若该公司股东存在出资不足或者注销后有公司财产剩余的,可以起诉该公司的股东。
1、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2、起诉
起诉是指当事人就民事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审判的行为。即请求法院通过审判,使被告人承担某种法律上的责任和义务。起诉须有明确的被告人、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还须属于受诉法院管辖范围。
3、起诉分类
《民事诉讼法》中的起诉,是指民事法律关系主体因自己的或依法受其管理、支配的民事权益受到侵犯,或者与他人发生争议,以自己的名义请求法院予以审判保护的诉讼行为。
《刑事诉讼法》中的起诉,指享有控诉权的国家机关和公民,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对指控的内容进行审判,以确定被告人刑事责任并依法予以刑事制裁的诉讼活动。人民法院审理的各种案件,是以公诉机关或者当事人的起诉为前提,如果没有人起诉,法院对任何案件都不主动审理。法院如果接受起诉,同意进行审理,称为受理。起诉的成立,标志诉讼中审判程序开始。
企业破产后,相关的受害者和债权人依然可以按照我国的法律,收集案件的证据对这类企业的股东进行起诉。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相关的企业股东依然要履行相关的责任和义务,维护我国的法律公平和经济市场的公平。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