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无证醉驾的刑事处罚是什么
一、厦门无证醉驾的刑事处罚是什么?
厦门无证醉驾的刑事处罚一般是处拘役。《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属于无证驾驶的情形有哪些?
(1)机动车驾驶人在未经过专门的驾驶员培训学校的驾驶技能训练与考试,进而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下,驾驶机动车的,为无证驾驶
(2)驾驶人驾驶的机动车车型超出驾驶证核定的准驾车型的范围的(可参考下面的“准驾车型及代号”表格进行对照),作无证驾驶处理(比如只持有C照的人开B照的车,或只持B照的人开A照的车等等)
(3)驾驶人未随身携带与所驾车型相符的机动车驾驶证的,应视为无证驾驶
(4)使用伪造、变造驾驶证或其他非法途径获取的驾驶证,或驾驶证已过期失效,或被暂扣、吊销或撤消的,均视为无证驾驶
(5)驾驶人的年龄或健康状况不符合驾驶条件的(多指实际年龄超出所驾车型的最大年龄限制,如年龄不足按照非法获取机动车驾驶证处理,归类到(4)的情况)
(6)持军队、武装警察部队驾驶证驾驶民用机动车的(有特殊许可证明的除外)
(7)持境外机动车驾驶证在中国驾驶的
没有驾驶证的含义并不是说驾驶员当时还没有考取出驾驶证,不把驾驶证随身携带在身上或者在驾驶证丢失的情况下依然驾车行驶的都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但无证驾驶的这种行为会被醉驾所吸收,考虑到当事人不仅对价而且还无证,1到6个月的拘役由法官自由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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