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过户需要什么证件?
物业过户需要哪些手续和证件呢?
先来看一下售房一方的情况:
一、双方的身份证明情况,且必须是近期之内的证明;
二、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以及复印件等;
三、证明结婚的结婚证件以及复印件等;
四、当时购买房屋的相关发票等;
五、房子的使用的情况以及房产权的证书和复印件等;
六、和要出售房屋的人在一起居住的人也同意对房屋进行出售;
七、要有房屋出售钱物业的结算清单证明;
八、双方若是离婚的话,要有法院的证明或者双方同意离婚的证明;
九、房屋的出售合同以及复印件;
十、如果有代理人或者机构介入的话,需要有相关的信息证明代理的身份;
十一、其他材料的签名、证件材料等。
还有购房一方的情况信息:
一、已婚的证明情况;
二、已经在住的房间的证明情况;
三、代理人或者机构的一些信息证明等;
四、其他的材料的签名以及证明材料等。
而物业的过户费包括下列几种情况:
一、房契的税务,一般的住宅按照购买的价格征收百分之一点五来收费,非一般的房屋按照百分之三的税务来征收,且由买家承担税务;
二、房屋面积超过一百四十四平方米的则要缴纳房款的百分之三的税收;
三、没有超过的按照百分之一点五进行税收;
四、如果是购买的第一套房屋的话,且房间的大小不超过九十平方米的话,按照房款的百分之一收税。房屋购买的时间不足五年,但是面积超过一百四十四平方米的话,需要缴纳营业税为总房款的百分之五点五;
购买时间不足五年的,且面积小于一百四十四平方米的,需要缴纳差价的百分之五点五的营业税;购买时间足五年的,且面积在一百四十四平方米的,按照盈利的百分之五点五缴纳营业税;购买时间在五年以上的,但是面积不足一百四十四平方米的,那么不需要缴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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