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凶器私闯民宅怎样正当防卫
持凶器是私闯民宅怎样正当防卫的这个问题法律上根本就没有明确的规定,对于私闯民宅者,可以自行阻止,如果不听劝告者,可以报警。如果私闯者有危害人身安全的行为,可以自卫,但如果没有,则最好报警。
正当防卫的实施条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必须有不法侵害存在:——这意味着对于没有社会危害性的行为,即使从当事人的立场来看具有某种侵害性,也不允许当事人实行正当防卫。
(2)不法侵害并非仅限于犯罪行为——正当防卫要求的只是不法侵害存在,并没有将起因条件局限于犯罪行为,不法侵害的外延要比犯罪宽泛得多,只要是不法侵害行为,并不要求它已经达到或将要达到犯罪程度,防卫人都可以依法对不法侵害人实行正当防卫。
(3)不法侵害必须是显示存在的——即不法侵害须是客观、真实地存在的,而不是行为人所臆想或推测出来的。
二、私闯民宅定罪标准是什么?
对于私闯民宅的行为,一般是认定为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自然定罪标准也就是关于此罪的立案标准,具体如下:
根据《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侵犯公民民主权利人身权利和渎职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非法强行闯入他人住宅,影响他人正常生活和居住安全,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予立案:
1、非法强行侵入他人住宅,经要求或教育仍拒不退出,严重影响他人正常生活和居住安全的;
2、非法强行侵入他人住宅,毁损、污损或搬走他人生活用品,严重影响他人正常生活的;
3、非法强行侵入他人住宅,停尸闹事,严重影响他人正常生活的;
4、非法强行侵入并封闭他人住宅,致使他人无法居住的;
5、非法强行侵入他人住宅,引起其他严重后果的。
最近发生的这几起,在社会各界引起高度讨论的因为正当防卫而引发的恶性刑事案件,也正是因为对正当防卫方面的法律制度已经不适合社会的实际需求,如果对方仅仅是私闯民宅,那还可以用言语将其劝退,但对方手中持有凶器,在这样的状态下还要求住户用理智的心态实行正当防卫,是有一些不切实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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