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争取抚养权
1、证据收集双方的基本情况
包括但不限于工作性质、工作环境、收入、生活条件、受教育程度、品德修养等,通过对双方基本情况的比较分析,突出有利因素。
2、收集父母双方基本情况的证据
很多时候,并不是只有一个家长,尤其是学龄前儿童,通常只有一个家长。因此,儿童以往的生活环境,以及父母的长期照顾意见和身体状况,往往是儿童监护的一个重要方面。
3、收集儿童生活环境的证据
如果双方离婚,但是一方离学校比较近,或者居住面积比较成熟,这对孩子的学习和生活是最有利的,当然得到孩子监护权的可能性会比较大。
4、孩子们的意见很重要
一般情况下,法院在处理关于抚养子女问题时,也要认真听取10岁以上儿童的意见,并进行书面记录。在离婚前或离婚期间,尤其重要的就是做好孩子们的思想工作,让孩子们愿意与自己生活在一起。
根据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规定,在处理离婚案件,人民法院应当也要妥善处理这一问题的抚养孩子的具体情况,比如孩子的身心健康和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并根据父母双方的能力和条件抚养孩子。
抚养权一般判决原则
1、两岁以下的小孩子通常和他们的母亲生活在一起,如果说母亲有以下的情况的,孩子可以与父亲同住:
(1)患有传染病、久治不愈的其他疾病不宜与子女一起生活;
(2)父母要求子女与自己同住,但父母没有在抚养子女的条件下履行抚养子女的义务的;
(3)因其他原因,不能与母亲同住的。
2、父母同意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与父亲同住,对子女的健康成长没有不利影响的,可以同意。
3.父亲和母亲都要求和两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生活在一起。可优先考虑下列任何一项:
(1)因其他原因绝育或者不育的;
(2)儿童寿命长,生活环境的变化明显不利于他们的健康成长;
(3)没有其他子女,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男女双方条件基本相同,如存在子女与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长期共同生活的情况,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有能力照顾孙子女并表示愿意照顾的,可以优先考虑。
5、父母对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与父母同住有争议的,应当考虑未成年子女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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